(以解決)因故未能買納智傑的車,但顧客聯訂單已銷毀回收掉了~~業代告知我完蛋了,這有法律責任


charles1726 wrote:
5月帶女友看過一次s...(恕刪)


果然再次驗證,業務說的話連x都能吃了

這個業務說謊說很大

為了避免其它車主受害,你還是把業務公佈出來
至少公佈哪家車商
一大早上班搭車,看到這麼多人給的建議,心裡安心了點
,業代的名字我就先不po了,因為他有說會去向經理詢問此事該如何處理,我也不希望斷了人家的飯碗。

我當時的確應該更直接拒絕收下那張訂單顧客聯,只是我上午11點去退,結果業務一直跟我講到快四點,我真的想直接拒絕走人,但又走不了,經歷過這次想我真的應該要學著更加篤定的拒絕人。
我也問了在也是做汽車業代的朋友,他也是說顧客聯在交易未成就應該回收。現在就等業代晚點回覆我了。

charles1726 wrote:
一大早上班搭車,看...(恕刪)

以後沒事不要亂銷毀東西,甚至有些你簽名的單子,你要先拍照再讓人收走,或是跟人談合約要錄音,這都是保護自己的方式。
沒事別亂簽名啊

雖然大家說沒什麼關係
但在我看來只要那張紙有契約效力
片面毀約
其實對方是有權力要求
下訂單所違約損失的
你知不知道你簽的到底是什麼東西?
紙還是契約

在定型契約內只要在簽名欄內簽名
視同你同意該合約內容
這張簽下去消保官也救不了你
印象中付訂不履約,要沒收訂金,好像還有可要求一倍訂金賠償
現在連訂金都沒有,訂單不見了,哪有什麼法律責任?要賠什麼?


charles1726 wrote:
因故未能買納智傑的車,但顧客聯訂單已銷毀回收掉了~~業代告知我完蛋了,這有法律責任...(恕刪)

要完蛋什麼?顧客聯訂單已銷毀頂多拿不回訂金...
這個業代大概忘記你沒有預付定金吧

破曉之光 wrote:
沒事別亂簽名啊雖然...(恕刪)


說得太嚴重

第一,消費者可以主張審閱期

再者,樓主已表明並辦理退訂,業務也知悉並收回贈品,表示已經合意退訂了


這樣沒啥法律問題
隔了這麼多年,再一次沈船

PDA&MAC新手 wrote:
印象中付訂不履約,...(恕刪)

錯誤觀念喔

這是法律諮詢服務網找的
下單後A公司接受,則契約已成立,如果臨時取消訂單
,縱使沒有給付訂金,仍然不會影響契約已成立之事實
,如果取消訂單,A公司是可以主張買方違約,此屬債
務不履行而可請求損害賠償。

問題在於契約成不成立
不在於訂金有沒有給
沒給仍然是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我比較好奇的是,如果這張單繳回去會拿到甚麼證明嗎? 如果沒有他要怎麼告你怎麼證明是你弄丟而不是他自己遺失的?
購車簽訂契約注意事項
https://www.wewanted.com.tw/car_know.php?i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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