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SA28493 wrote:
原來我國路權劃分是依據對撞後果阿
汽車撞不贏卡車-->把卡車趕走
二輪撞不贏四輪-->把二輪趕走...
這邏輯好像怪怪的...
不過這篇討論路權的是不是該歸在動研室七嘴八舌區阿
跑過蘇花的就知道卡車是怎麼開車的
跑過九彎十八拐的就知道重機是怎麼騎車
雖然不是絕對.但足以當成參考
而我所述論調僅代表我個人.也不是絕對^^
breakryu wrote:
照你這樣說法
小綿羊可以走的路更少
走路邊時是不是應該也天天讓人這樣逼
難道政府規定定是假的
既然政府規定大型重型機車可以行駛快速道路
那麼
大型重型機車就可以走
他就有路權
汽車不應該這樣去逼車
[奇麗] wrote:
不等同就是沒有嗎><
KESA28493 wrote:
原來我國路權劃分是依據對撞後果阿
汽車撞不贏卡車-->把卡車趕走
二輪撞不贏四輪-->把二輪趕走...
這邏輯好像怪怪的...
藍光城市 wrote:
依照大大的推論 是不是越胖的人 人權越大啊!?
好奇怪的邏輯
法律上就給等同於汽車的權限阿...
難道是看體型給路權的嗎?
breakryu wrote:
交通警察最常講的路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