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智捷門把掉落協調過程

大公司是不應該如此欺負消費者
但是不是那些白布條惹毛了納智傑??
好好溝通也許事情就不會搞成這樣了?
了無遺憾~別鬧了~人生豈能了無遺憾
我現在只想知道
現在樓主究竟想要怎樣的賠償?
不然這樣僵持下去對雙方都不是好事?

要是我會要求登報道歉+原車買回

在01改變機八態度之前,拒點廣告。 這是我的部落格,有空來參觀一下。 http://tokim
LUXGEN 的網軍.還是業代們????
有時間在網路上這樣撻伐、抹黑消費者??!!
不如趕快對內督促、檢討找出車子還什麼問題吧??!!
大燈不亮...熄火...車門手把會掉....接下來還有什麼??!!
難道還要消費者繼續幫你們抓問題嗎??
還是已經準備好銀彈要將不良車一一買回??!!
整個車版在嘲笑大陸車的品質氛圍下....結果自己其實也好不到哪裡!!
不要怪國人用放大鏡看你們!!??
當初有要打造自有品牌就要有接受國人用放大鏡檢驗的準備....

品質是用心、實際行動做出來的!!
不是嘴砲打出來的........
品質若有改善..時間會證明一切!!

再這樣搞下去只會讓更多消費者認為LUXGEN也是個扶不起的阿斗!!
結束只是時間的問題.......
納智捷的車很好嗎???

拿去買別的...又不是只有它這個廠牌的車...
個人不支持版主
既然納廠要原價買回
本來也都談攏的
就是為了一個附加永遠不准買納廠的車而撕毀整個協議
我不懂這面子有這麼重要嗎??
話又說回來
板主這次的購車經驗已經夠度爛..下次還會想買納廠的車??
我想依常理應該是不會了吧
既然不會再買..條約寫明又有啥關係..
還是版主在想以後納廠車做的好的話..還想再買??
總之我對版主的心態不了解
感覺就是意氣用事...
~~安室奈美惠魂~~
原廠的處理EQ很差這是很明確的. 但樓主說真的也沒有必要這樣搞吧~
小蝦米對大鯨魚不見得不會贏, 但說真的就算你贏了, 是贏到了什麼呢?? 這是您該想想的問題.
車廠初始的處理說真的並沒有很大的暇疵, 因為車輛是屬動產的界定並無法等同於消費性產品的範籌同理而論, 倘若今天是買的一間房子有一點的地磚剝落或是滲水的問題, 最多法院也只會判修膳, 再怎樣也不可能換得一間新的房子.
針對樓主所說的, 因這些因素要求換一輛新的車, 辜且不要說到合不合理, 但在您碰到這些問題後換台新的給您, 您除了當下開心一下外, 可能一天到晚還是會擔心東擔心西的, 所以最佳的方法還是拿錢走人算了. (他給的合約你管他要怎麼寫, 你真的以為3-5年後你又想買了他會不賣嗎??)
看得出來樓主的Kimogi成份已高過金錢的損失成度, 但說真的, 有這必要嗎??

都是單方面聽到樓主片面說詞

會立下拒絕往來戶條約事出必有因

聰明人想也知到案情並不那麼單純

到底還有多少未公開的秘密??
tokimeki1209 wrote:
原來好多人都沒再看文...(恕刪)

看完只有一句評語,對兩邊都適用

死要面子活受罪....
遇到這種事... 我也不知道該如何說 ???

只能說... 在台灣 消費者權益 還是很微弱... (美國則是極致的站在消費者權益)
看廠商用什麼 怎麼看待這件事... 囉~

還好,我不是此品牌車主...
(但也不能保證... 俺現在的車不會遇到... 廠商會很有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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