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72home wrote:確實我沒了解過小賴這位的文章~~但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妥善率~...(恕刪) 把兩件事情混為一談這種大鍋炒的邏輯堪稱一絕一碼歸一碼,罪犯也有人權, 不是罪犯被抓到就必須任人打到爽
這篇是正解因為對個別車主所遇到的案子,都是唯一一件,有沒有處理好,有沒有得到車廠道歉,都是車主的唯一感受。看到別人因故對車廠行使道歉信來尋求和解,反觀自身的待遇,自然反應就是如此啊是不是車主,是不是隱瞞,對其它車主根本不是重點最近三五年間,眾多車廠對於事件處理的態度愈來愈容易見光了啊
今天原本那個車主的狀況,要求他寫道歉信我覺得說真的剛好而已當然今天官方的處理方式並不是相當妥善,畢竟一個企業還是要有它的高度也許改由官方偕同原發文者提出公告說明會比較好一點本來消費者對自己購買的商品不滿意,上網吐苦水在所難免但是像這樣不僅刻意隱瞞自己改裝的事實,將所有問題歸咎於官方還揚言要把事情鬧大見報如果我今天是一個企業,遇到這種顧客,我也會選擇出來"已正視聽"只是很多人就憑著對該廠牌的既定印象在搞不清楚狀況居然還一昧的替那個小賴說話我想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