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旅車變修理車? 車主怒批裕隆納智傑欺騙消費者?


minhua0317 wrote:
為什麼這種法規規定死死的東西也要扯藍綠?

我們就來好好認識一下事件的本質

客貨車的認證規定網路上很好查
大原則有兩點:
1.貨艙容積要有?升(確定幾升我忘了)
2.貨艙與乘客座、貨艙與側玻璃與尾門玻璃都要有橫桿保護

以上,就是客車與客貨兩用車大致上的區別,也就是關係到貨物稅的關鍵

一般來說,車廠都非常清楚政府的法規
當然也會在所謂的灰色地帶遊走
但很明確的,並不會從車輛的設計與生產上做違法的事情

所謂的灰色地帶
就是在所謂的休旅車上做手腳
這類的代表就類似Escape, Outlander, CRV等
這些休旅車本身就不具備第三排,但行李箱容積又符合客貨車標準
所以只要裝上幾根醜醜的鐵條,就可以適用稅率減半的客貨車
何樂而不為?

而以上這些休旅車
為了要符合台灣的法規
所以在要鎖鐵條上的地方,都要做設計變更
補上國外原廠沒有的螺絲孔等
而這也說明了
在車輛量產販售之前
車廠就要為這型車未來要領什麼牌做好了決定

而也從幾個例子,可以清楚知道車商並不敢違法
比如說,Savrine 7人座就是用小客車認證
但Savrine 5人座就是客貨車
Zinger, Innova都是用客貨車認證,所以原廠並不敢加裝第三排椅
事實上,Zinger, Innova在東南亞都有三排椅的車型

故,就車廠本身而言,並不敢做違法的事情
但消費者硬要省錢怎麼辦?
就只好由經銷商偷偷告知消費者實情
然後經消費者同意加裝三排椅
所以,檯面下,Savrine 5人座很多都裝了三排椅
Zinger, Innova也不乏有三排椅車型
但這全都是由經銷商與消費者組成的共犯結構
至於違法,這一向都是一條車廠不敢逾越的紅線

綜合以上說明,我們可以歸納出幾項重點
1.車廠其實非常的懂法,也不敢違法→哪有什麼歷史共業的灰色地帶?
2.車子要領什麼牌,在產品規劃的時候早就決定好了,不會都到要販售了才去想領什麼牌
3.消費者要省錢,由經銷商出面與消費者進行改裝,責任由經銷商與消費者共同承擔

所以,納廠可說是開了先例
其實,也蠻令人震驚,在業界怎有人敢直接越過這條紅線
納廠MPV看起來是直接在設計製造端就擺明了為三排椅車型→小客車
但卻不知何故申請了客貨車牌→知法犯法?
而消費者對於車輛本身就違法的狀況毫不知情
這必定在某個環節,有人做出了欺騙的動作

但納廠的聲明也很扯
這根本就跟什麼歷史共業扯不上關係
猛放這些煙霧彈
是以為消費者都這麼的好欺騙的嗎?

但也有網友說得沒錯
出來爆這件事的人也太弱了
才反而被違法的人壓著打......唉..............


精闢

感謝您的解說

su723 wrote:
提到Solio這一類...當時買GRAND VITARA時有兩種不同選擇:
1. 2500cc客車版 - 838000元
2. 2500cc貨車版 - 788000元


不好意思,借大大的文章發言

所以要解決這個問題,只要MPV把客貨車改成自小客,請車主多繳10%的稅金是否就OK?

以後要購買MPV車型就可以有兩種選擇,一是仍然領客貨車,但只有4~5人座,另一個是多付9~11萬的車價,領7人座自小客的牌。這樣應該就沒問題了,是吧?
不用9-11萬吧。

貨物出廠的價格不可能是定價。
定價=出廠價格*(1+稅)+各式算法的成本+利潤

superhappy wrote:
不用9-11萬吧。貨...(恕刪)


了解,多謝賜教
看完一系列文章後,我覺得:

不管最後是要多個5萬、10萬還是多少錢,掛自小客車。
那都是後來未來要賣出去車的事情了。(看到前面文章說:聽說mpv已經被禁領牌了)

最重要是當初那一萬多名「愛台灣&自願當白老鼠」的 mpv車主的車子,
要如何善後?
還有沒有辦法改掛客車牌嗎?
有的話,要補繳的錢要怎麼分?
納廠直接當廣告直銷幫大家cover掉是大家最樂見的,
不然依「愛台灣(納)程度」,愈早買的or進廠喝咖啡次數愈多的,
分攤比例愈少。
應該不會有人想多繳那筆稅錢吧~

「 大概有只有那位車主堅持要繳 」 其他人不想繳吧

絕大部分的的「稅」,最終還不是由消費者承擔
車廠又怎可能自己吞下這筆

真的看不懂在吵啥?



superhappy wrote:
看完一系列文章後,我...(恕刪)
一堆人傻傻分不清還要硬替車廠凹

標準被賣了還幫人數鈔票

奇怪...

原來我老爸老媽以前說過的這句話還是真的

讓我受教了!
kay1972 wrote:
不好意思,借大大的文章發言

所以要解決這個問題,只要MPV把客貨車改成自小客,請車主多繳10%的稅金是否就OK?

以後要購買MPV車型就可以有兩種選擇,一是仍然領客貨車,但只有4~5人座,另一個是多付9~11萬的車價,領7人座自小客的牌。這樣應該就沒問題了,是吧?


以後購買MPV的可能不會有問題,

但是現在持有Luxgen MPV的就有問題:

萬一不慎需要出險時,

不管是第三排乘客體傷, 或車體, 財損需要請保險公司理賠,

而保險公司以該車在事故當下已有改車之嫌, 拒絕任何理賠時, 現有的MPV車主該怎麼辦?

這時啥共業不共業, 還有意義嗎?

萬一又是涉及人命問題, MPV車主該如何自處?

個人覺得姑且不論啥欺騙不欺騙的問題,

而是事情發生時, 車主應得理賠之權益是否因此而喪失?

車主對第三排乘客的責任又會產生什麼樣的變化?
是納智捷自己沒做好!

aerohero wrote:

以後購買MPV的可能不會有問題,

但是現在持有Luxgen MPV的就有問題:

萬一不慎需要出險時,

不管是第三排乘客體傷, 或車體, 財損需要請保險公司理賠,

而保險公司以該車在事故當下已有改車之嫌, 拒絕任何理賠時, 現有的MPV車主該怎麼辦?

這時啥共業不共業, 還有意義嗎?

萬一又是涉及人命問題, MPV車主該如何自處?

個人覺得姑且不論啥欺騙不欺騙的問題,

而是事情發生時, 車主應得理賠之權益是否因此而喪失?

車主對第三排乘客的責任又會產生什麼樣的變化?


召回案號: R7481201

瑕疵可能影響:
1.若車輛後車廂之橫桿/保護桿已被取下,裝載貨物超過第三排椅背之高度且行駛緊急煞車狀況下,可能因貨物移動碰撞而傷及乘員。
2.變更第三排座椅位置,座椅位於非原出廠設定位置,可能影響安全帶保護乘員之功能或造成乘員傷害。


車廠都已經召回改正了

要是車主又自己違法變更第三排座椅位置

到時真的要出險

保險公司大概會拒絕理賠



Q太郎 wrote:
召回案號: R748...(恕刪)
這又有問題了
招回後把第3排座椅座變動
變成第3排沒辦法坐人了
空間只能盤坐或是躺著
那還叫第3排
還叫7人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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