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惡的距離 wrote:以URX平台為基礎,第二季會有另一款新車?而且4月會追加7人座百萬內URX。什麼車呢?真是保密到家呀,哈哈哈,爽呀!納黑們,抱歉,讓你們白嗨了。跟你們說過了,一切按照計畫,MBU性能跑旅也會如期發表。只不過今年第二季新車?是……有人知道嗎?https://www.google.com/amp/s/auto.ltn.com.tw/amp/news/15021/2 去年第二季到現在都超過一年了,說好的新車呢?一切按照計畫的MBU性能跑旅烙賽了嗎?與噁,你又白吹了~
前面說很多,但是事後卻接連的無法通過驗證,也就是前後不一。而如果「前後不一」是一個廣告行為,那麼,則會涉及廣告不實的問題。即便不是廣告,經常前後不一,也不是一個好現象。以銷售科學的觀點,最好的行銷策略是實實在在,說話算話,這才是最好的行銷。反之,「前後不一」「說到沒做到」不但不有趣,也不幽默以外,反而可能是違法行為,同時會嚴重傷害銷售表現。納黑很壞是事實,會一直放送、抹黑的訊息,只是,納黑實在很弱,不要去理他們就好了,反而是在意 Luxgen、關心 Luxgen 的話,要分享內容,多分享實真實的內容,可能會比較有幫助。以下是關於廣告不實的定義如下:公平交易法第21條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簡言之,大量地、經常的推送重複的內容,會有可能被視為是廣告行為,而該內容又經常的無法通過事後驗證,那麼就可能被認為是不實的資訊,而一旦這些資訊又足以影響消費者的消費決定,那麼,就會有法律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