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light_huang wrote:
我覺得這事情沒那樣嚴...(恕刪)
這就是問題嚴重所在了,這種車子決對不是光溜溜從ARTC大門開進去的,進去之前應該都是偽裝過的,偽裝應該是ARTC因驗證需求撕下來的,只是撕的這麼徹底很奇怪,不然在廠外早就被拍了,而不是在廠內被拍。
要是我是路人甲,讓我在馬路上看到拍到而且PO上去,我才不會管還道歉咧,但要是我是有相關的人,那就眼睛看自己知道不公開就好。
這種問題跟iPhone流出的問題一樣,每家公司誰不希望產品到正式發表才公開,在哪流出對流出地點一定有商譽損失,這種事情如果在IT產業,照工作契約來一定被Fire。
差這幾個月是不知有多少商業價值啦!不過或許可以製造出一點宣傳效果也說不定!
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摟!
我腦海中突然浮現出幾年前曾經發生過的事情~~
記得我以前在台北館前路上班 (台北新光三越附近),
那時候台北市正在強力宣導行人過馬路要走人行穿越道 (斑馬線),
如果不走行人穿越道的話, 要罰NT$300~600,
每天都可以看到警察站在新光三越的對面,
準備抓隨意穿越馬路的人!!
故事發生在某一天下午,
有個六七十歲的阿婆跟年輕的警察先生在爭執,
阿婆一直不停的對著警察先生碎念,
不太記得阿婆在唸些什麼,
印象中好像是在怪警察先生不通人情,
過個馬路而已, 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幹麻把她攔下來, 還要讓她在勸導單上簽名~~
警察先生一直跟阿婆說,
現在只是給妳勸導,這樣過馬路很危險,
而且以後還會被開罰單,
阿婆還是聽不進去, 不停唸不停唸~~
坦白說,
只是勸導單,
如同現在板大發了道歉文,
或許很多網友覺得拍張照並不嚴重,
這也跟阿婆的想法相同, 過個馬路而已,
然後不理性的阿婆還不停碎念警察礙事~~
回歸理性來看,
以前老師都教我們要遵守法律,如果犯法了就要接受處罰,
同樣的,保密協定也具有法律效果,
今天若李博士真的違反了保密協議,
Luxgen的法務人員是有權利主張他們的法律利益,
如果各位大大今天是Luxgen的法務人員,又該如何處理此事呢??
感覺Luxgen的法務人員就像當時的警察~~~
sunlight_huang wrote:
我覺得這事情沒那樣嚴...(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