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gerkuo2001.tw wrote:
先不管稅金,在台灣只要是汽車,不論國產或進口,貨物稅25%~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G0340076&FLNO=12
貨物稅條例
第 12 條
車輛類之課稅項目及稅率如左:
一、汽車:凡各種機動車輛、各種機動車輛之底盤及車身、牽引車及拖車
均屬之。
(一) 小客車:凡包括駕駛人座位在內,座位在九座以下之載人汽車均屬
之。
1 汽缸排氣量在二千立方公分以下者,從價徵收百分之二十五。
2 汽缸排氣量在二千零一立方公分以上者,從價徵收百分之三十五
。但自本條文修正施行日起第六年之同一日起稅率降為百分之三
十。
(二) 貨車、大客車及其他車輛,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
(三) 供研究發展用之進口車輛,附有特殊裝置專供公共安全及公共衛生
目的使用之特種車輛、郵政供郵件運送之車輛、裝有農業工具之牽
引車、符合政府規定規格之農地搬運車及不行駛公共道路之各種工
程車免稅。
二、機車:凡機器腳踏車、機動腳踏兩用車及腳踏車裝有輔助原動機者均
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七。
前項第一款第三目所稱供研究發展用之進口車輛,指供新車種之開發設計
、功能系統分析、測試或為安全性能、節約能源、防治污染等之改進及零
組件開發設計等之進口汽車。
第一項第一款第三目所稱附有特殊裝置專供公共安全及公共衛生目的使用
之特種車輛如左:
一、專供公共安全使用之警備車、偵查勘驗用車、追捕提解人犯車、消防
車及工程救險車等。
二、專供公共衛生使用之救護車、診療車、灑水車、水肥車、垃圾車、消
毒車、掃街車、溝泥車、沖溝車、捕犬車及空氣污染測定車等。
電動車輛按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稅率減半徵收。

hcpine76 wrote:
『如果福斯是國產車,未必會賣那麼好』----
台灣總算有自己的汽車品牌,Luxgen若只定位在國產這個市場,相信發展的空間不會太大。台灣若要有自己的汽車工業,終究要走向國際。..(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