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rikyo49 wrote:每次將電源關掉,行車...(恕刪) SD 卡內容屬於個人資產. 拔電源不錄事小.但刪檔卻不經過當事人同意跟拿走車上私人物品有啥兩樣.這應該算是氾罪行為.只是舉證困難. 但不該當作正當行為看待吧.
litlin wrote:是能理解你的疑慮,但仔細想,你也沒有損失什麼,,...(恕刪) 鄰居不告而借常常開你的車出去逛逛開出去很小心,也會記得加滿油,回來會停好仔細想,你也沒有損失什麼開出去加滿油有向你收費嗎?若沒有,感覺只是損失了偶而可能自己沒車用而已...這樣喔? 您人好好!!
litlin wrote:是能理解你的疑慮,但仔細想,你也沒有損失什麼,換那顆發電機有跟你收費嗎?若沒有,感覺只是損失了一些可能有錄到保養廠員工做了些什麼或說了些什麼的影片而已... 如果有個女的喝醉了,早上醒來後,衣衫不整躺在摩鐵床上,一個陌生男子就在旁邊,那女的問,你做了什麼? 那男的回: 仔細想,你也沒有損失什麼,開房間有跟你收費嗎? 若沒有,感覺只是損失了一個晚上的記憶而己.... 那你覺得那女的該不該追究.
其實我比較想知道的是車子開起來是否有其他異常???還有 向上面許多大大所說的一樣紀錄里程是最保險的做法維修紀錄因該會寫入場保養里程下去核對一下吧除非一進保養廠就開出去散步再回來保養@@不然通常一進廠就會寫紀錄了
1. 這時候應該要求原廠總公司的人來對談, 而非保養廠了!2. 一定要要求說明為何要換發動機,其他車友有此問題嗎?3. 可以拔電,頂多不繼續錄, 但刪除是有問題的!4. 承上,要求調保養廠監視器(一定會說那個角度沒裝)5. 請媒體介入 (扯到低調招回換零件, "疑似"私自刪除用戶資料這兩點就有上標題的潛力了)
我記得擅自修改別人的電磁記錄是觸犯刑法的"妨礙電腦使用罪"這一條不輕喔:刑法第三十六章第359條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樓主可以報警請電信警察協助偵辦了。
recyko wrote:鄰居不告而借常常開你的車出去逛逛開出去很小心,也會記得加滿油,回來會停好仔細想,你也沒有損失什麼開出去加滿油有向你收費嗎?若沒有,感覺只是損失了偶而可能自己沒車用而已...這樣喔? 您人好好!! 故事編得很精采,請問修車廠有開車出去逛逛的證據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