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XGEN MPV車主集體訴訟召集 11/25 回文於最後頁更新進度 下星期將做完整的細述

恕刪
我不是MPV的車主,今天才第一次知道這樣的事情,還沒有很清楚全盤真相。但在我讀了樓主文章後的理解,我個人覺得最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不用再改裝了,大家的行照都改成小客車,而廠商去補賠稅金。

這樣簡單的做人做事的道理,為什麼要魯成這樣難看。
toddler wrote:
我不是MPV的車主,今天才第一次知道這樣的事情,還沒有很清楚全盤真相。但在我讀了樓主文章後的理解,我個人覺得最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不用再改裝了,大家的行照都改成小客車,而廠商去補賠稅金。

這樣簡單的做人做事的道理,為什麼要魯成這樣難看。


你是我目前看到最有智慧的局外人

這就是根源的問題

之前的文章也討論過了,也有人透露出政府官方的回應『可以由車廠提出申請,全部重驗後改為小客車』
但是,這動作,納智捷一直沒有去做


所以,樓主W大的行為,是合情合理。 也是為所有『知情』或『不知情』的MPV車主在爭取『應有的權利』


刑法上有一年的期限,知情後一年內不動作,等同放棄你的權利
大多數車主,都是鄉愿的,車廠只要熬過一年的時間,故意懷柔政策。
只要過一年期限。後面撕破臉時,也不怕你告了


H大說的7人座第三排的安全問題,放到掀背車的第二排,似乎都一樣啊
之前yaris高速公路背追撞,活活燒死。那顆燒焦的頭顱聳立在掀背後車窗上
5門的小車,沒一個逃的過,甚至比MPV還不安全

我想討論歸討論。要不要坐第三排,H大是可選擇的

但是,我們是『沒有』得選擇的

我隨便一出門,都是4大3小。 不坐第三排,我要坐哪?
如果不坐第三排,我也不會買MPV

而我們都是相信MPV的展示和介紹,以支持國貨的心態,下定購買了
現在卻被說成『貪小便宜』『三好加一好』?


最後
請W大,直接把那位snowxxxx的黑名單好嗎? 樓可以歪,不能被弄倒
那就枉費大家在這邊發言了
omio wrote:
...(恕刪)

刑法上有一年的期限,知情後一年內不動作,等同放棄你的權利
大多數車主,都是鄉愿的,車廠只要熬過一年的時間,故意懷柔政策。
只要過一年期限。後面撕破臉時,也不怕你告了

....


刑法有一年的期限?!

目前刑法最少的追訴期限是5年吧.....?
是納智捷自己沒做好!
omio wrote:
之前的文章也討論過了,也有人透露出政府官方的回應『可以由車廠提出申請,全部重驗後改為小客車』
但是,這動作,納智捷一直沒有去做(恕刪)



事情照你這樣說是最簡單不過的處理方式!!

但是就是卡到 $$$$$$$$$ 太龐大了!!

改為自小客車..第一.以後要賣的車價至少要提高13萬~16萬!!
第二.賣出去的車輛補稅要用"億"來算!!

MPV 造成熱銷...衝著就是他的價格帶落的不偏不倚..物超所值!!

提高10萬 那....消費者可要精打細算了!! 熱銷程度勢必滑落!!

如果您是商人~~一定是用最省錢的方式解決!! 該怎麼做大家都心知肚明~~

如果不是商人~~~ 坦白講!! MPV開賣的時候一定就會使用目前這樣的銷售方式!!
但......................當下的銷售成績............!!

那時候納廠也不會成為車壇焦點!!


我是不知道 W大要求什麼賠償!! 換作是我!! 我反而會朝向H大的做法!!

當然.....每個人的個性不同!! 有的人能忍受有的無法忍受!!



埃~~~~!!
--------------------------------補充------------------------------------------
贊成W大提出的運動 .. 請趕快向W大報名!! 至少!! 能得到該有的回應!!
亂世出偉人!! 我相信!!

W大 加油!!

chanhh wrote:
有這個問題的廠牌 又不只納智捷 為何死咬著不放?


有個被砍帳號的超級大廚一出來就咬 pravia 來打,結果進口的根本不會有人去領客貨車牌,因為沒有優惠,跟客車牌根本一樣價格。接著又說全台灣有五十萬輛休旅車都有這問題,但是完全提不出證據,你是打算跟他幹一樣的事情嗎?

退一步來說,就算其他廠牌(曾經)有這問題,代表裕隆、納智捷可以知法犯法?陳進興殺人所以你可以殺人嗎?別再拿別人也有當擋箭牌護航了,這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wangchungte wrote:
實際上刑法或是民事 那一種比較有利y
要聽律師分析


事實上, 目前納智捷對產品的各項缺失,

例如: "MPV事件",

產品品質問題導致"熄火事件",

還有"未告知車主, 車廠逕行將瑕疵零組件更換事件行為"

都有直接觸犯刑法之嫌!

尤其第二項, 由於有公共危險罪之嫌, 已經達檢調得主動偵查的程度.

只是要以什麼樣的出發點, 才能夠給納智捷, 嚴凱泰, 與胡開昌一個最重的教訓,

真的要有專業律師的帶領了....

W大, 加油!!
是納智捷自己沒做好!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
我是不清楚本末是怎樣~但是今天LUXGEN給你是不合法的東西導致你驗車驗不過~

那應該早就新聞滿天飛了~畢竟LUXGEN MPV已經上市那麼久~且到現在還再賣!

那~此產品到底是哪裡不合法?


五月多就有新聞了,你可以回去找找。台灣的新聞通常只有幾天熱度,之後退了大家就遺忘了,不代表沒發生過,舉個例現在有誰記得幾周前政府拍的什麼鳥蛋廣告?

至於幾個搞不清楚狀況的,一直要說買車的時候就知道,這樣的消毒方式很不好喔!納智捷最原始的廣告,根本沒有加橫桿,座椅也放在不對的位置(領客貨車牌的話),甚至有些消費者根本不懂客貨車牌跟客車牌的差異,當車商沒告知時,消費者若沒有自己做功課其實很難察覺有甚麼差異。

有幾個人要指責消費者不能用不知者無罪來告車商,怎不想想車商當時正是用不知道法規,沒有注意到違法違規等說詞來逃避呢?更誇張的是還騙消費者可以當客車呢!想知道就看看底下新聞吧!

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social/10216125/%E7%9B%B4%E6%93%8A%E7%B4%8D%E6%99%BA%E6%8D%B7%E9%9D%9E%E6%B3%95%E9%8A%B7%E5%94%AE%EF%BC%81%E3%80%80%E7%AB%9F%E8%AA%86%E8%AD%A6%E4%B8%8D%E6%9C%83%E6%8A%93
我發現~~很多人搞不清楚!!

客車 跟 客貨車 差在哪裡!!

一直在"稅金"上打轉!! 你是龍捲風阿!!

這兩種車的"稅金" 跟車主一點關係都沒有!!
用民事吧!!


別再說 ""詐欺"" ""公共危險""了!!

因為根本無法成立!!別搞的讓自己脫不了身!!

如果...因為車輛熄火!! ""造成公共危險罪""..的是"駕駛人" 而不是車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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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V這台車.. 律師.. 檢察官.. 法官.. 我相信一定有人買!!

如果這事情很好處理...!! 他們早就出聲了!! 哪輪的到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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