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in73124 wrote:
酒測0.18,高於0.15函送公共危險罪,拘留一晚。
仔細看看保險條款的前三條, 一定找得到危險駕駛行為 (酒駕, 飆車等), 保險均不予給付, 樓主已經被函送公共危險罪了, 不管民事刑事都肯定判你輸, 建議放低姿態跟對方好好談和解, 你喝酒開車把人撞到進了醫院, 道歉跟賠償是基本的, 看對方拿多少錢願意放你一馬.
littlejohntw wrote:
同意,這是什麼莫名其妙的險種阿
酒駕根本就是蓄意的,竟然還有保險可以保這種蓄意的行為
至於買的人心態...如果自己知道自己往後絕對沒有酒駕的可能性,合理判斷是不會買的,所以是否可以推斷有買酒駕險的人就是潛在的酒駕者?
保險公司乾脆來賣犯罪險,自己哪天不小心犯罪可以賠給受害人...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