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弟收到(MPV)[安全性召回改正第二次通知函],我想是因為上次被叫/騙回廠時我不接受納廠的說詞也不簽名的結果。
綜觀來函內容,那廠一口咬定是部份經銷商取下(或未裝設)橫桿以及變更第三排座椅位置。為了確保顧客權益,納廠需進行召回改正。
如果是這樣,那麼我回廠後拿到的就是不堪坐的第三排座椅了?未來第三排被改成我交車時的(正確)位置的行為,都與納廠或經銷商無關。是這樣嗎?
我個人對這件爭議的認知是,橫桿這個項目是在交車時就有被交付的,但是第三排必須固定在這個誇張的位置這個項目是徹底沒有講過的。這個爭議剛起時,我一度還以為只要將第三排座椅收平就可以符合規定了

如果我抵死不從納廠的召回,到底能爭取到甚麼籌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