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早期爺爺奶奶把土地買下

然後請私人朋友來蓋房子,之後就沒有去申報!

所以在政府機構就只能查到這筆土地登機

不過我媽說,我們還是有在繳房屋跟土地稅(房屋稅單不知道哪來的)

像這樣的房子!

1. 如果去補申請房屋,會被拆掉嗎?

2. 如果出售的話,能正常交易嗎?


像這種房子,在基隆似乎不少的樣子,都老人家也在沒去理這塊..!
之前聽警廣在宣導房屋稅時, 有講像頂樓違建都要繳房屋稅(這感覺很符合公平正義的),所以你家要繳是正常的吧!!補申請會不會被拆我是不清楚, 而買賣就當作土地買賣,多贈送一個大違建的房子給買家,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如果只是程序違建,才可補辦保存登記;若根本是不按法規限制蓋的違建,就不能辦,戶籍+水電只是申請時要提供的佐證。

稅局只管徵稅,理由是有使用房屋的事實,保存登記要找地政事務所。
如果是在民國76年前. 沒建築物騰本--就是既成違建. 只要不改建/被人舉報. 就繼續住吧. 既成違建也會收到房屋稅單.但這不表示就不會被拆. 這房屋稅只能跟建管局佐證這不是新建違建,而是民國76年前的既成違建(所以要好好保存最久那張繳費收據.
如果房屋超過30年以上---多去找代書. 只能說到這邊--法律是給懂的人用的.


如果去補申請房屋,會被拆掉嗎?
既成違建要成合法....真的很難. 被現場抓到增建(被扒)或和歷年來的空照圖不同,送件就看主管機構.有機會被拆(如果是這幾年增建), 建議先問代書.看沒有風險. 不然就是住到爛. 然後打掉重新申請建照來蓋新屋(但受限目前的土地分區使用限制).


如果出售的話,能正常交易嗎?
單純賣房,不賣地. 除非是心有所圖的人才會買.不然外人是不會下手.
賣地的話, 那棟房屋就便宜賣,當做賣土地的附加設備(金額多少,就看雙方出價).這程序也不會讓這棟房屋合法化.

像這種房子,在基隆似乎不少的樣子,都老人家也在沒去理這塊..!
這是早一輩的心態. 認為地是自己的,為何要像政府申請蓋房.而76年前的政府.其實還是在為反攻中國做準備,所以也就睜只眼閉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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