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每公里收費0.9元合不合理?基隆人又要被欺負了!!!

按公里數付費 好 正確 讚

基隆人付費 是應該的

只要上高速公路 不管你是誰 不管走多少公里 都請你付錢

使用者付費 你用多少付多少 問題在哪裡阿?

不然也有不要錢的省道阿 又要快又要算你便宜 又怪政府怎樣

不懂耶 特別住在哪裡的人就要便宜 那每天桃園三峽林口到台北上班的要不要也便宜阿?

嫌貴阿 很簡單阿 騎腳踏車到台北 超讚 又不用錢還可以練身體

剛有問題多發了一次
-----自刪-----

哇,那照樓主這樣來算,我台北人最吃虧,以前我從三重到內湖完全不用錢,現在還要給我收錢......這是什麼歪理啊,這樣也可以扯到基隆人被欺負
計里程收費大贊成,台南路段長久以來就存在著不公平,我從白河上,南洲下來回要8張回數票,沒有折扣的話320元,可是這段里程單程才113公里,如果以未來的規劃,那就是113x2x0.9=203元,可見我被政府吃死死好多年了!更何況我還蠻常跑這段路的~~~
我上班通勤沒有經過收費站,
但使用者付費絕對合理!

只是1公里0.9元實在是太高了。
之前有大大說過,以里程計費連橫向的國道都計算進去,
對高公局的收入其實是增加的。
而且在廢掉收費站後,對於人事的支出也減少了,
為什麼還要訂定這麼高的收費標準呢!?
使用者付費!
到底哪裡有錯啊??
LION74 wrote:
小弟雖然搬離基隆了但...(恕刪)
這樣很好阿~使用者付費天經地義。而且中長途運輸者的費用減少,原本不收費的"恢復"收費,
這樣好阿~!!


隨里程收費一定會有人受益, 也一定會有人覺得不划算, 所以針對某個行車區域來討論, 實在沒意義.

我是覺得高公局敢收費就要敢保證高速公路的行車速度, 所以收費應依據行車速度.

例如旅程時速在80以上就用多少費率, 在50-80就用多少費率, 在30-50就用多少費率. 這樣大家就應當不會排斥裝e-tag了.

ps: 前題是應當不會有人為了低費率當龜車吧.....
一方面增加營收,一方面以價制量(車流量)
讓願意付費的使用者享有更順暢的行車
可謂一箭雙鵰之計。

因為每個人對於時間的價值有不同的見解

願意花時間塞車的人就走平面道路省錢
不願意花時間塞車的人就走高速公路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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