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深深覺得,「住」是很主觀的事情,所以大家把住基隆的一些感想提出來給板主參考,就是討論的目的啊,不過這一討論就討論了1百多頁,連黴菌感染那麼細微的問題都討論到了,我如果是板主,真的會感動到不行,不過他說不定早已離開這兒了,只留下一堆基隆人繼續著對這裡恨鐵不成鋼的情緒。
有些人住基隆是父母的選擇,祖先的選擇,不是自己的選擇。
我會來到基隆,也是由於父母的選擇。我結婚時有重新選擇的機會,不過我還是留下來。
為什麼留下來,我前面說了。
對我來說,我想要比較寬敞的房子和悠閒的生活步調,
我老公呢,他最需要的是一部性能好、馬力強的車子,和每天飆一下高速公路的快感(什麼拉一下轉速、清一下積炭的...)
所以我們把有限的預算(房+車)用在可以滿足這些需求的地方。
從這樣來看,買城上城的人如果認為它值得,那它就值得,因為它的確有一些不同於基隆其他建案的元素。
從主客觀因素來看,基隆不是個好城市,
好的指標,基隆都敬陪末座(滿意度、快樂指數、教育力、生育率...)
壞的指標,它倒名列前茅(自殺率、憂鬱指數、男性平均壽命(低)...)
雜誌調查的,拿全台所有縣市一起比,我覺得是有信效度的問題,
但跟其他財政三級縣市比起來,基隆市還是差,這就真的是執政團隊不爭氣。
我最想搬離基隆的時候,就是每次選舉完又是同一個政黨執政的時候,
我不是支持特定的黨,只是誰都知道,政黨不輪替的縣市,是永遠不會被重視、而推出有競爭力的候選人的。
我老公唯一提出想搬家的時候,就是二高走山的時候,每天通勤得花上一倍的時間,他開得很不爽。
一旦情緒過了,仔細想想,我們還是很喜歡這裡的恬靜。
中國時報報導:來真的 預售屋51新制 內政部開罰
內政部表示,甲山林建設公司在基隆銷售「甲山林城上城」預售屋時,未在定型化契約中明載
土地權利範圍面積等,經四次發函要求改善未果後,內政部依據《消保法》第五十八條規定:
「企業經營者違反主管機關依據第三十六或第三十八條規定所為之命令者,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
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緩,並得連續處罰」作出處罰。
日安 憂鬱 wrote:
考慮清楚之後的自主性...(恕刪)
我還蠻喜歡基隆的啊。。。
交通離台北也不遠(省了一張回數票)
不像板橋那麼貴(我老家在板橋)
不像中和街道那麼亂與複雜 (沒在中和迷過路的很少)
不像三重的人很複雜(三重的亂也不是第一天了)
三峽還要多一張回數票
至於你說政黨沒輪替。。。小聲的說一下。。。
許財利因為脫黨選市長,敗給李進勇。。。李進勇是什麼黨的就不用再說了吧
基隆以前是外移的都市,大家都要跑到台北工作
但現在大概會改觀,因為台北太貴了,可能還是在台北工作,但是在基隆住
憑什麼以前可以住在桃園南嵌,現在不能住在基隆呢?
我還是覺得,投資客退散。。。自住的話,基隆也不錯啊。。。
http://senmingkao.blogspot.tw/
間的定型化契約內容有問題遭到內政部處罰30萬元,這個案件也在
市議會引起議員熱烈討論,許多市議員擔心這個在十年前左右通過
的建案,由於歷經數度變更戶數設計,建案的環境影響評估到底符
不符合現有的大型住宅興建規定?雖然市議員也要求市政府相關單
位報告審核情況,不過議員認為市政府根本講不清楚,因此最後決
議,要求市政府制止城上城建案涉及違法銷售的行為來保障消費者
權益!
雖然也有市議員認為,市政府應該明確說明這個建案到底合不合法
,來保障建商在基隆投資的權益,避免給外界有”市議會反商”的
情結,議長黃景泰強調,市議會絕對不反商同時歡迎建商來基隆合
法投資,不過因為城上城建案有明確的違法事項,因此才會要求市
政府依法處理!
以上是吉隆新聞說的,不是我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