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V wrote:因緣際會跟著朋友到...(恕刪) 公設開放 是社區規約 規定經區權人開會後確認房子賣不掉 仍是建商的按規定 賣超過一半要成立管委會 點交完 開完住戶區權大會就會確認公設使用 當然如果沒超過一半 就可能拖長時間但仍可跟建商和其他住戶 商榷開放公設時間
midnightages wrote:所以要少數住戶就點...(恕刪) 景氣不好 房子貴買預售屋 就很容易造成這種狀況或許你該買 現成屋 和已入住戶數多的社區且已成立管委會 建商餘屋佔少數 管委會能獨立運作的社區少戶數當然繳高管理費多戶數 恐怕 7-80戶 一坪100 免強可以維持管理都比買 不知未來如何的 預售屋好很多畢竟 這種案子太多了
樓主沒有提到未點交,只有提到未開放啊..開放式公設例如中庭花園也許不管,但是封閉式公設未點交先開放使用,將來要點交給管委會時,管委會勢必會要求公設的完整性(有壞建商要弄到好)才會接受點交,建商是自找麻煩,不合常理。比較合理來說應該還是已點交給管委會,建商已卸除責任。既然已經成立管委會,住戶數應該超過一定比例了。若還是未開放,那應該就是管委會有其他考量(公設的管理方式,維修保養收費等規定未定案),所以還沒開放使用。
作者開頭就說要等到住戶有一定的量才開放,意思就是還未到管委會成立的階段,也就是未點交,有可能成立管委會點交後還因為住戶太少管委會不開放嗎?如果是我只能說這裡的住戶真好相處,同意管委會這樣做。chia29 wrote:樓主沒有提到未點交,...(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