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是因擅改樓高, 3.5M變3.8M.
鄉林建設「士林官邸」建案,坐落在台北市士林區福林段二小段,使用區分特定商業區,為地上八層,地下四層,SRC構造,預定完工日期102年2月8日。
被台北市建管處依《建築法》中「未依工程圖樣或說明書施工」、「未經申報勘驗先行施工」等規定,對起造、承造、監造人,合計開罰四萬五千元,並勒令全面停工。
鄉林建設是在2006年8月,向台灣金聯以議價方式,用每坪136.56萬元、當時的「區域天價」,總價格15.5億元,取得士林官邸約1135.02坪土地。
郝龍斌說依規定「不能建豪宅及招待所」,只能做商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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