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二月底時我們買了一間五月預計交屋的預售屋,是向建商買的,但是是託售的房子(因當初建商所剩餘屋沒有我們要的樓層)。

因為旁邊臨福地,所以價格我們才負擔得起。但建商表明此地為公墓,上面的墳墓皆在今年會遷移,並出示政府公文給我們看,找房找了好久的我們總算心中大石落地,開心的繳了頭期換約的款項。

最近清明節我們又回去看房子,發現旁邊一塊地上仍有人掃墓,墓地弄得乾淨整潔一副仍未見公文需搬遷的樣子。忐忑之下我們又回到銷售中心問遷移狀況,銷售主仼竟告訴我們,他們也是最近才"發現"旁邊這塊地不全然都是公墓,有私人的可能不會遷走.....

此話一出我與老公傻眼,如果是很遠只見小點點的福地就算了,這是在我們的正旁邊吔....該怎麼辦?我們都繳了15%了....這樣可以因廣告不實要求不履約嗎?

我們,還有什麼機會嗎?
文章關鍵字
契約書內如有註明墳墓皆在今年會遷移就好辦

找同案買主

1.向企業經營者(建商)or消費者保護團體,提出問題

2.十五日後未能獲得妥適處理時,向直轄市、縣 (市) 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

3.申訴後還有問題向,直轄市或縣 (市) 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其實你直接打電話給消費者保護團體,約個時間,就可以知道自己的權力了

=================================================================================================
消費者保護法
第 43 條
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
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
消費者依第一項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縣 (市) 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

第 44 條
消費者依前條申訴未能獲得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或縣 (市) 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claire wang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二月底...(恕刪)


您看的是文山區嗎?
建商應該不會在契約書裡註明公墓搬遷的事吧。

畢竟他們又不是市政府,誰敢跟你白紙黑字的做保證。

他們最多只能秀公文給你看。

如果真打官司,他們會辯解他們只跟您說公墓會搬遷,又沒說私人墓地會搬...

而且你怎會用「廣告不實」這四個字來做理由,應該沒有建商會在文宣上註明我們緊鄰福地喔...

這樣何來廣告之說...

你可參考周董他媽之前的官司,我個人覺得你勝算不大...

還是好好去調解吧...或找個媒體爆爆料,可能機會會高一點...
我買的是內湖。

酸民大大,廣告不實用語是有點不妥,但您懂我的意思的,就是業務宣稱的與事實不符....抱歉沒有找到較合適的字眼。

不過麻煩的也是我們的買賣白紙黑字合約化,但的確也像其他大大所言,建商只敢出示政府公文,不可能放入合約的。

所以難道我不能不履約嗎?唉,我已繳了200萬血汗錢啊....無勝算的意思是我一定要買了是嗎?
我當然懂你的意思,只是在提醒您,最好不要打官司,因為你敗訴的機率會很大。

怎麼說呢,因為你是以較低的價格承接,且福地的存在也不是一天兩天了,法官會認為你在下定前心理已經有數,最多就是事後反悔,要認定建商欺騙有點難。

何況,業務一張喇叭嘴,到時候要是打死不承認他說過,你要怎半?有錄影錄音存證嗎?

去找建商好好談談吧,要全身而退可能有點難,看看能不能損失點錢當停損,就當買個教訓...

祝你好運


claire wang wrote:
?唉,我已繳了200萬血汗錢啊....無勝算的意思是我一定要買了是嗎?


你的例子,讓我想起前陣子,周杰倫媽媽告建商的案子!

我也覺得勝算不大,現在毀約鐵定200萬都拿不回來

看看蓋好後,是否有解套的機會!

再者,福地旁不也全然不好,所謂福地福人居

claire wang wrote:
我買的是內湖。酸民大...(恕刪)


文湖街?

stephen02 wrote:
文湖街?



文湖街21巷的話搞不好是我家的哈哈!
文湖國小對面的萊爾富?

lee884309 wrote:
文湖街21巷的話搞不...(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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