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個月我組的房子的房東突然說,萬分抱歉!基於資產管理,必須賣掉南x路老家,換成永x一樓新家!所以請即日另尋租屋處!希望8/31點交現有南x路屋況!以利整理後出售!退還押金二個月!
房東x先生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也可代尋租屋處!事出有因!敬請見諒!
然後突然房東要我半個月內搬家,我住是家庭式的我有家具的,他組給,我的沒有家具,不可能很快找到房子,斷斷續續的找房子找了兩個月,房東一直催促,我還有一年的時間租屋到期,找了兩個月才找到適合的租屋也放得下我家的家具
房東說轉眼之間,9/10中秋佳節一過,今年就年終了,推薦萬大路137巷2樓,希望合適,早日遷出!
我們簽署的定期租約21條,在合約期限內解約,必須在一個月前告知對方,即本人已於8/11日告知,希望9/10前收回,並支付違約金一個🈷️,方可解除契約。
本人也是曾經降半年租金,方便租方困難,今天我們想收回自住,卻如此困難,情何以堪?本人近日觀察區域行情,租金高漲,本人租案過於便宜,應予收回!
重新考慮,我們是定期租約,可以符合要件、可以終止契約,詳見定期租約21條,可以符合一個月前告知,支付一個月作為違約金,已經符合解約要件,限期9/30止搬離租屋處,敬請見諒!
若非必要,採取非常手段,尚請見諒!
當正式退租了那天,說疫情減租要償還部分租金,這樣幹嘛減租,不如不減租!還什麼違約金兩萬元,補貼了16600元加上水電費瓦斯費2000元,這樣18600元,屋況我們自己都打掃好了,也不用清潔費,連違約金也要坑,1400元我也沒有收錢。
我在這間屋子組屋20000元,他們沒有家具,只有天然瓦斯,屋況不是很好,窗戶舊型容易老鼠進入,蚊蟲進入,只是他的地點好而已。因為是在台北市中正區,附近機能滿好,用餐方便,工作附近也不遠,有睡覺的地方就好。
雖然房租他算便宜但的屋況不是很好,忍耐組了5年為了省錢,我現在換租好一點的房子了屋況好很多,當然也貴一點,只是對前房東的行為實在是很討厭,突然要房客搬家,想了很久詢問大家能給我點組屋的意見,像我的情況不知道有沒有人遇到過?
房東是以買賣或自住為由要求提前解約,不是約期內提前解約的正當理由
約期內要提前解約是房東理虧可以協商條件的,是房東在求你提早搬出去
厲害一點的還可以協商/調解到房東付搬家費用
不確定你們合約內的細節
但若要依合約解約向你付一個月違約金解約,那就沒理由再從違約金扣錢
租約沒到期,違約金沒給你,未達解約要件,租約理論上就還有效
解約要扣水電修繕也是扣押金不能扣違約金
9/30退租那天你就應該要跟房東堅持是他要提前解約,
扣補貼的理由你不接受,沒依合約拿到違約金+押金共3個月的錢就拒絕解約
申請調解跟房東討違約金、搬家費
租約期間法律會保護房客,不是合意解約的話房東要收回房屋沒那麼簡單
租約有效的情況下,房東侵入住居/拿走、丟棄物品都很嚴重,會進警局的
想提前解約收回房屋的房東應該都不會扣違約金也要快點終止租約
或者簡單點-不爽他提前解約還要貪違約金就拿租貸契約跟5年轉帳紀錄去檢舉他逃漏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