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周遭是不會有樓主這種情況發生的,我周遭親戚都是男的分家產,女的嫁出就不能回來分了(除非沒生兒子),所以看到樓主的狀況我還蠻意外的,如果真的不得已,又一定要在台北市生活,那我肯定拿去貸款.以後還有一些照顧媽媽跟以後掃墓還有拜拜的問題,你姊姊想分財產,那他願意回來分擔這些嗎?
和姊商量看看姊要變賣的原因為何?若是缺錢看缺口是多少先補起來!若是夫家那邊有人在屎弄...去改成登記你和你姊一人1/2你姊夫家那邊的人就沒話說母親留下的房子如果是我不賣就是不賣錢在賺就有房子要買不是想買就有
看了許久其實我覺得你可以先跟你姐姐溝通賣掉對於兩人心中都會有遺憾畢竟是老人家遺留下來的財產目前不知道你當初取得方式是贈與還是用繼承的方式取得不動產而且目前不動產方面登記名字是你或是姐姐或是共同持有其實我不建議把不動產賣掉我也不建議貸750萬我建議先溝通讓房子再過個幾年等你結婚後經濟情況也較穩定了再來談畢竟老人家留下不動產只為了一個字"家"況且你姐姐應該也有應繼份可以拿在繼承方面的法規都查得到所以不用擔心這些問題
版主你好~不知道你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以你文章中的意思~目前你是房屋所有權人~你結婚後~你有一天忽然升天了(假如)~請問房屋會變誰的?答案是你老婆的~而你姐一毛都沒有~妳母親當初留下來的房子~你與你姐應該有協調你先繼承吧!如今你要結婚了~你是否也該替你姐想一想~以我個人的想法~你是否把你姐應該得的那部份~還回去給她~就有如其他版大所言~房屋土地登記分割1/2給你姐~不管是~你姐先升天~還是你先升天~至少~對雙方都還算公平~至於租金部分~或是貸款買斷~只能協調協調~畢竟~和氣生財嘛!
不要想共同持有了,你姐就是想拿錢分一分家產,不然也不會這樣跟你說,而且共同持有非常多問題,將來你姐的小孩長大了想分家產,看你怎麼辦,就賣一賣分一分,而且坦白跟你說,那棟房子你跟你姐都有分,你想的很好,你姐可不一定想保留家產,賣掉是最好的選擇再來就是啊,不要為了房子,而失去奮鬥的心
WolfChang wrote:不懂您的意思,您堂姊...(恕刪) 應該這樣講...我奶奶分遺產本來就只有我奶奶的四個小孩可以分就是 我爸 我大伯 我大姑估 我二姑估結果 我堂姐=我大伯的小孩也跑去慫恿我奶奶讓我堂姊也有一份..所以我才無奈......
看是媽媽要留給誰房子是誰的名子是你的 不用管你姊 房子最起麻有住的地方不是你的就媽媽做決定個人建議 過來人1.跟媽媽住房子不動2.姐姐已嫁人對方依訂有房或錢 就是要錢3.房子是自己媽媽過戶的嗎 這一點很重要喔 法律是看人喔4.房子是我的名子也是 我就是不賣 要錢我也沒錢4點是個人建議 雖然自私一點 但也要保護自己 懂得要你的姐姐因該不會跟你要錢或房畢竟一個人真的很辛苦賺錢養自己或家裡如有不對的地方請多多包涵
你們北部人的想法真奇怪, 好像金錢比親情還重要一樣...我母親也在去年底過世, 她遺留下來的不管是錢還是房子, 全部都由我繼承, 我妹妹一毛錢都沒有但是我跟我妹說, 我會盡量拿出總值的1/4 ~ 1/3的現金給她, 不要讓她甚麼都沒有畢竟我已經是"既得利益者"了, 難道今天只是因為我比她多一根LP, 所以東西都是我的嘛?拜託你們, 像個男子漢一點...為了個幾百萬搞到連家人都沒有? 真的很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