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事件, 可以告那些拆牆的警察是土匪強盜嗎?

看來要進入 惡法非法 惡法亦法的辯證了。
一句"依法行政"擲地有聲,鏗鏘有力,常威真是好大的官威...王家不知該去哪裡找包龍星來申辯呢?

小沙皮 wrote:
特偵組應該介入調查and釋憲!! +1

讓事實恢復真相, 否則會一直輪迴......(恕刪)
+1


小沙皮 wrote:
該抱歉的的確是你, 我已經說過, 我不為任何政治人物說話,

我的意思是這件事可能會發生在任何一個縣市, 與政黨無關

更與可憐的警察無關! 為何要告警察? 實在不懂...


這件事可能會發生在任何一個縣市, 與政黨無關! 即使發生在高雄, 陳菊也很頭痛,

畢竟拆與不拆都有人會罵台灣的民主淪陷了 (你說是不是?)

真正的問題是通過這個有瑕疵的法律的立法院, 然後又被精通法律的建商抓到瑕疵,

接著大玩多面手法: 一方面大賣特賣預售屋, 一方面威脅不聽話的地主,

一方面安撫已經搬遷的住戶以及已經下訂的準屋主,

一方面又要求政府行使公權力, 最後竟能使高等法院與最高法院都駁回上訴!!

請您想一想, 這樣一搞, 已經水火不容, 拆與不拆, 都不可能滿足所有的人,

不管怎樣, "台灣的民主淪陷"這個大帽子是戴定了, 不是嗎?(恕刪)


若你真的認為這跟任何政黨無關,那我真的無話說了
把源頭完全怪在立法院是表象的

我回文沒談到警察,不用牽扯進來
若要談,我前面也有說過,納粹在海德堡公審自我辯護的說法


我最後回應一句,有毒的蘋果樹,結出來的蘋果一定該死的有毒,不果他結幾顆
警察是奉命行事,要告就去告那個發出命令要強制拆除王家的傢伙!

*這很像海賊王裡的歐哈拉事件,對世界政府來說,消滅歐哈拉,只是消滅掉地圖上的一個小島。世界政府的人從地圖上,看不到歐哈拉有人民,有文化,有歷史。

真的兇手是發佈命令的最高長官。

AL168 wrote:
那些500甚至100...(恕刪)



你需要釐清一下立法人員跟執法人員的權責...

要是執法人員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該執法,那今天的情況會更亂

今天問題完全就出在這個違憲的立法!

fuzzyman wrote:
如果通過遺產法修改~
你的遺產如果沒有行文指定繼承,國家就可以將你的遺產依法充公~

以後募兵制通過~
你沒有行文不想當兵,你就給我乖乖的剃光頭,當一年義務役
有行文的上軍訓課就好



很不巧,

你舉得這兩個例子就是現在的方式,

不過你反過來了。

遺產法債務繼承就是要行文放棄繼承,

所以時常有很多新聞是龐大債務所有人都放棄繼承到最後落在小小年紀的小孩身上。


至於兵役制度,

目前徵兵制,

不想當兵請行文說明為何不想當兵,

合理的就不用當,

上軍訓課就好,

不合理或沒說的請乖乖去剃光頭當兵。

還是一句老話,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不懂或是不關心的話,

沒人幫的了你。


pastal wrote:
看來要進入 惡法非...(恕刪)




沒什麼好辯的 違反憲法者一律無效

都更計劃是可以改的,今天聽到調頻有提到老美有個案例就是如此,一位老太太不願參加都更建商用大筆的錢財她也不為所動,最後建商只好更改設計圖,最重要的是美國當地的政府完全都沒有介入,為什麼台北市政府是如此辦事,很難讓人不連想到(同流合污污污.............)
該找頭頭,台北市政府跟台北市警察局的頭頭,建商明顯賺了,被罵幾句又不會痛,台北市政府明顯輸了面子,裡子誰贏了??我也不知道,反正任期到了,下台一鞠躬,後續是接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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