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頂加房價即將崩盤?


mikieri wrote:
不好意思~我家頂樓就...(恕刪)



給mikieri大大一個讚, 展現風度,
不會因自己利益受損, 就對政府抱怨,
若台灣所有民眾都這樣的話, 天下太平了~~~

love168 wrote:
大家以為住樓頂喜歡『...(恕刪)


阿不就好可憐滿腹委屈 當初有人拿刀子逼你住頂樓嗎?

違建就是違建 不要在那邊說的自己好像很委屈一樣


sicmbl wrote:
給mikieri大大...(恕刪)


哈哈哈~不用這麼客氣啦~
台灣就是早期父執輩那代缺乏公共安全觀念,
所以造成許許多多的違建、占用騎樓~等
如果柯P能拆除違建、嚴格取締騎樓擺攤、招牌這些行為
相信台灣能慢慢跟日本看齊有美好的居住環境~~

看到我記的微笑 wrote:
㑹租4000元頂加,你以為他們願意嗎?就是有生活上面的困難才會住那;拆除違建固然是好事,可是配套要出來,比方合宜出租租4000元(台北市),可是聽說要1w元11坪,4000元的租金都有困難了,何況1w。

屋主違法就是違法.那是不當得利.罔顧性命

弱勢是弱勢...2碼不同的事.難道你認為已經弱勢了所以連命都要賣給房東了嗎?
鄰居也要把命賣給這種違法的屋主嗎?

難道生活困難可以去搶劫.殺人~沒錢嫖妓可以去夜店撿屍...這不是理由吧!
真的是弱勢族群~社福部與政府也有補助.應該多利用申請吧~
千萬不要誤以為人家只是省錢隨便租...就認定是弱勢喔!


我朋友也是租房在新店安坑25坪2房2廳1衛1車位含管理費~1個月也才12000元...
只是上班開車要花點時間而已~



為什麼要等拆除大隊既然對拆除沒有異議何必浪費公家資源,自己動手拆很難嗎?
並不是沒人敢碰,看看這則新聞:郝龍斌默默拆違建 1年4268件,等等附在後面。

這226件是檢舉報拆的,在等待三個月的日子裡,柯市長不妨全面徹查,每一棟的頂樓都查一遍,到底有多少違建有違公安,如果主動出擊,而且真的全部拆光光,我就佩服!

新聞:
郝龍斌默默拆違建 1年4268件
【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陳珮琦/台北、新北市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天說重話,說要在三個月內優先拆除台北市226戶影響公安的違建,外界一片叫好聲;其實,根據建管處資料,台北市在郝龍斌市長任內,從今年1月至11月,查報違建5114件,拆除或屋主自行改善的案件已達4268件,比例達八成,有網友在網路替郝龍斌打抱不平,指郝市長就任8年,每月平均可拆451.46件違建,柯P卻要等到三月才拆,「柯P輸掉了。」

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指出,台北市查報違建,一年只有800萬元預算,拆除的人力只有84人,就算增加經費,若沒人手,還是跟不上違建增加的速度。

柯P新政拆違建,外縣市紛紛跟進,其實拆違建,郝龍斌任內默默在做,102年一整年,查報件數5465件,拆掉4688件,比例達八成以上。拆掉8成,剩另外2成無法處理,主因是議員介入協調,或是民眾抗拒,不願配合。邱英哲指出,台北市違建查報拆除比例大多在八成以上。

新北市方面,根據統計,目前全市列管待拆違建計有19萬件,拆除大隊每年平均拆除1萬2千件違建,平均每個月拆除1千件,拆除違建量應為全國最大,市府每年編列3500萬元做為拆除違建經費,但面對平均一年仍有1萬5千件的違建成長量,市長朱立倫不諱言指出,想要徹底剷除違建,是一大難題。

「從根本做起,」朱立倫上午表示,拆除違建是持續性的工作,但如何遏止新違建的產生,才是根本解決之道,否則不斷的拆、不斷地產生,要解決違建問題是相當困難。
我家四樓頂也在這波名單中,真的大快人心…問題是,要怎麼拆?何謂柯P的《拆光光》?依建管處回應,說只要將使用單元拆到剩兩個就符合規定… 所以,拆成兩間就沒公安問題,就不會燒死人?我家92年購買時,四樓屋頂的確有鐵皮雨遮(詢問建管處,77年房屋落成後,78年有被檢舉鐵皮雨遮違建,推斷可能是當時的四樓屋主所建),那時通往屋頂的門並無上鎖,我們各住戶皆可自由上樓使用,檢查水錶,晾衣服 等等。後來,現任四樓屋主在94年時購買(題外話,他家原本是租的,租用多年後才向房東購買,所有權人是登記女兒名下,但女兒並無住這…嚴格來說,屋主並非所有權人),大概在95,96年間,他宣稱他家的浴室要整修,整修浴室的同時,悄悄將無外牆的屋頂鐵皮雨遮包覆且私接水電瓦斯並隔間,並把通往屋頂的門上鎖及出租。我們一直都不知道,後來因為要關水錶上樓才發現。他向鄰居宣稱,他買四樓時也買下頂樓了(誰知道你有無買?也沒看到你的買賣契約怎寫的)。101年檢舉至今,一直動用議員關說怎樣就拆不了。 我們購買時並沒有與各住戶簽定分管契約,約定屋頂為頂樓住戶專用,所以各樓住戶原本就可自由使用。這樣的行為,不只是民事不當得利(出租及自用),更是牽扯到刑事竊佔(將門上鎖)的問題。或許是因爲怕小偷才上鎖,但只有他有鑰匙,其他住戶都沒有,等同住戶得告知他才能上屋頂,這是啥道理?且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檢舉時有將上鎖此事告知建管處人員,但他們連理都不理,只丟下一句「要告你自己去告,我們管不著。」,若啥事都要我老百姓自己找法院,那請問要你這政府幹嘛? 最近226戶的屋主有出來喊冤,你有啥冤?無產權的情況下,不用繳房屋稅、地價稅、租賃所得稅,每月爽爽收租,你尊重過其他住戶嗎?違建就是違建,不會因為你拆到剩兩個使用單元,違建就變合法!是的,違建依現行法律是可以買賣,但我也可以要你拆!買賣頂加風險自負,而不是賠上我們住戶的權益!
朱立倫新北市拆違建1年大約1萬2000多件,平均每個月拆1000件
郝龍斌台北市拆違建1年4268件,平均每個月拆356件
柯p打老虎限期自拆"違反公共安全"違建226件,期限到今年三月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放過小蒼蠅即日起休假"待開工"
台北市頂樓加蓋會崩盤
到底拆了沒?????
拆了以後,再說吧!!!!

如果跟現在這些縣市,作假數字的,打個洞就算拆除,,,,,,,那有什麼好嘴砲的!
數字治國,那如果數字作假呢!!!
如,主計處公佈的數字,什麼時後有真過,,,

卡早睡卡實在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到法院提告頂加侵佔,快又有效,不會被關說。
合建都更不簡單,要事先好好談.出租房屋至少2個月押金+首月租金.千萬別變成不定期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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