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cre Noire wrote:
"老人跟我無親無故 ...(恕刪)
我自己的爸媽 我當然會為他們著想阿
問題現在電視討論的是別人的爸媽 不是本來就應該由他們的後代出面解決不是嗎?
你說的情感面我都同意
但是 那些不是都是私人的問題嗎? 什麼情感 放不下 ...
跟公眾利益有關嗎? 如果無關 政府為什麼要為他們解決???
只因為他住在台北市? 媒體比較近可以採訪? 還是剛好有認識說話大聲的議員?
我只認為政府要照顧弱勢
有房子的老人不賣房子堅持在那邊爬樓梯 是"自己"的選擇
不是政府的責任
更不應該由"全台灣"人民納稅錢養出來的立委去浪費時間為"台北市"的老公寓量身訂做法條
都市更新 請回歸到所有權人跟建商兩造就好 政府站在法律輔導的腳色做諮詢即可
而不是用法律來做強制都市更新
台灣是民主國家 不是共產國家
請為自己的每一個決定負責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