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回應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


btjeff wrote:
一場都更案 王家是輸...(恕刪)


如果經過這個事件
能讓台灣人民學到一絲毫的教訓或是醒悟...
那至少有留下一些東西!

不過看網路和社會的某些言論...
我看這一點還是輸了!
我攝影...故我在...
同意都更的那些人是贏家,
終於能有個家了。

PS:我倒是比較有興趣的是【立法院諸公們】後面會有什麼動作,
如果大家都覺得這是惡法。
蕉皮 wrote:
這個市長是誰選出來的...(恕刪)


乾脆請對岸跟聯合國申請都更台灣好了.

情況好像沒啥不同.很類似~~~~~~~~~~~~~~

除了強姦還是強姦.台灣人再傻傻的不分是非.遲早的啦.
太平洋沒蓋喔~~~~~~~~在等著你跳下來.

btjeff wrote:

那還有誰是真正的贏家呢??


樂揚建設的所有員工

樂揚臭掉免緊張

改個名字換個登記一樣東山再起唷^^

賺飽飽的感覺真好
這跟投給誰沒有關係

難道以前投給陳水扁的就代表認同陳水扁貪污??

事情不是這樣二分法就可以解決的好嗎ZZ
王家不是說絕對不會搬進去住嗎?

應該是房子賣一賣,然後現金拿著搬到別的地方吧!

不過想要買回原位置附近的透天厝,大概沒機會了... 買不起

整個案子看到的包括了建商的貪婪無恥,市政府的擺爛 and 護航
(郝市長這次這麼硬,怎麼?想選下屆區長?)
還有不願意參與都更居民的所有反應(反應有正面有負面)

真正可以喘口氣的,是當初簽約都更的其他住戶
(這些住戶才是真的無奈,被建商騙上車,三年了還看不到房子)

至於樂陽建設... 我只能說 => 小心生兒子沒屁眼... 或者是有屁眼,但是長在別的地方...
依據 更新單元劃定基準


chiff wrote:
雖然說是言論自由但是...(恕刪)

亮哥+ wrote:
我知道你是資深房地產研究者.
其一, 我有看過,有人評論法官就建築線一事其實是誤判.何故?
其二, 失去建築線一事,變成畸零地一事,王家在自願喪失建築線情況下,為何無法逃過被圈入的命運? 爬窗不行嗎? 不參予不行嗎? 我對這個法條依據比較有興趣.
其三, 都更能否侵犯週圍不參予都更者的既有建築線?

我想,資深如你也未必可以完整回答!


一、那個是王家兒子自己說的,他說可以用捷運用地來指定建築線,我很懷疑。

二、法律就是這樣定的,我猜法律的原意是想避免房子蓋出來之後,裡地的權益受損,出來打官司主張袋地權之類。

三、王家一直以來,都是腳採別人的土地出門,他們的建築線本來都是用別人土地的私設巷道來指定的。要說侵犯,王家用賴家土地幾十年這筆帳不知道怎麼算呢?

SeanWsy wrote:
我是屋主確實會不高興...(恕刪)


那某某政黨動不動就要全民公投
請問該黨選民,你們不也想要用多數強x少數嗎
少在那邊龜笑鱉沒尾

rabbit76533 wrote:
要開始上綜藝節目大談...(恕刪)


哪裡聽?哪裡看到的?
請分享...
不然請不要亂傳!
我攝影...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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