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再次檢視 此次王家都更案


omfr wrote:
醒醒吧,「依法行政」...(恕刪)

醒醒吧,判決書躺在那,我不知道你哪來的專業去質疑法院判決,可以透露一下嗎?

omfr wrote:
看看長期擁郝的聯...(恕刪)


好可怕的想法
原來行政裁量權可以大於立法權跟司法權
你們知道如此做的後果嗎?
創立法律(立法院、議會) 依法行政(行政組織) 憑法審判(司法機關)是三權鼎立的基礎
照你們的想法(行政組織)最大,其他兩權可以廢了。
antu_c wrote:
一堆人在講違憲與民主...
麻煩, 我們國家存在太多違反人權的事,
請大家也一併反對吧...
現在美國在打歐巴馬的健保違憲, 違反人權..
也請這些人也一起向台灣的大法官提 全民健保違憲..
違反人民自己決定參與保險的基本人權
(健保是屬於保險, 而不是社會福利喔)...
一邊贊同違憲的健保, 一邊反對違憲的都更, 會不會讓人覺得精神錯亂 ??
最好就是聽從良知, 兩個法案 (健保與都更) 一起反對吧!


以上…

請翻開憲法條文,或網路搜尋,好好讀一下。

或買些法理學的書來讀。

人權、民主與法治:當人民遇到憲法

憲法與人權

法之本質

道德情感論

民意

法律的道德性

社會中的法


「法」有其理論脈絡,請不可做「任意」解。
peterTG wrote:
我不知道你哪來的專業去質疑法院判決,可以透露一下嗎?...(恕刪)

你又上綱到我質疑法院判決
我關心的是民怨沸騰孰令致之?

照你邏輯,管他社會反應, 我就依法執法...好官自我為之,
法沒錯,我沒錯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pensees wrote:
以上…

與其說「只看著王家…」,不如說以憲法所保障的人民權益。

請談談王家怎麼佔用鄰居的畸零地吧。

如果是佔用,那是一項侵佔的法律問題,也就是要反還與賠償,亦不致於要把王家自有的房子給拆了吧?
...(恕刪)

拆王家是依據都更條例~談王家佔地是反駁你說“王家與鄰舍相安無事”~兩者混為一談?張飛打岳飛?

omfr wrote:
醒醒吧,「依法行政」...(恕刪)


所以, 王家這件案子有什麼「法之公平正義」 的迷思 ??


pensees wrote:
以上…

請翻開憲法...(恕刪)


大家都很會喊, 為什麼都更法會違憲, 健保法卻不違憲 ??

難道當初通過都更法是外星人通過的?? 還是大陸中國人通過的 ??

更何況, 健保法違憲在美國正夯哩!

(對不起, 我因為自己無知, 只會叫別人看教科書, 來教我)
antu_c wrote:
所以, 王家這件案...(恕刪)

不再說了, 去看擁郝的聯合報社論.......

內政部長不是說要在6個月內完成「修正都更條例」
表示法律有問題, 不是嗎?
omfr wrote:
不再說了, 去看擁郝...(恕刪)


很多人說不下去, 最後都只會叫人家看教科書, 或是叫人家google..

新的說法是叫人家看社論嗎 ??

我不會認為都更法一定對, 且不需要修..(說六個月修法,就代表都更法是惡法了嗎 ?)

建商也大有問題,

台北市政府的執行也草率..

我只是很好奇, 幫王家說話, 或許有我們看不到的迷思, 這是可以學習的...

但只是光只會訴諸民粹的思考,偏頗的言語 我會以為阿扁又回來了..

可以就單純的法與理 討論嗎 ?

---

健保也要修改, 是不是健保也大有問題, 應該取消 ??
omfr wrote:
內政部長不是說要在6個月內完成「修正都更條例」
表示法律有問題, 不是嗎?

同樣的東西你要人家回答你幾次?
修正都更條例搞不好只是補強,不代表有問題。

法律不可能完美,一定會有不周全的地方,當發現了做增補條款,可以被你解讀成法律有問題?
那我可以告訴你,刑法、民法這些都有問題。
稅法更是稅制年年改年年修,有問題,應該立即停用,從明年開始停徵一切稅收,直到確定一個恆定而不會有增補的稅率之時再來談課稅,你覺得如何?

各種不同法律現在都還是不斷的再修正中,不然你以為立法委員的功能只有創立新法嗎?就連憲法都修正好幾次了,難道你要說憲法有問題才要修正,應該立刻停用,確定未來永遠都不會修的時候再上路?

antu_c wrote:
大家都很會喊, 為什麼都更法會違憲, 健保法卻不違憲 ??
難道當初通過都更法是外星人通過的?? 還是大陸中國人通過的 ??
更何況, 健保法違憲在美國正夯哩!
(對不起, 我因為自己無知, 只會叫別人看教科書, 來教我)


以上…

沒有關係。

一、你家沒有被拆。

二、健保費也不會對你產生負擔的壓力,而且讓你得以放心的上醫院治療或診斷。

三、美國人很愛咱們的健保,而且美國很遠,等到世界各國都成為一個國家,只有一個政府後,我們再來談「自己國家」的問題。

由上述三點來看,你不必自己看教科書,也不用別人來教你,因為你沒有需要。

等你有需要時,或者家被拆時,而自己因為沒有意願被拆的「自有」建築物遭受侵犯時,你自然會想要「叫」自己看了,而成為「有」知。而且到時候,也會有學生義務來協助你。

但,其實他們不是協助你,而是協助「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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