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小毛 wrote:
為什麼要強迫別人去參...(恕刪)
王家沒有不想參與, 他們只是沒有說要或不要參與,
等到都更案成型了才跳出來獅子大開口..
真正不參與都更的是其他幾戶, 包含郭元益總部
haa0107 wrote:
1.公聽會既然不是關鍵,公聽會後也可提出書面異議,
那麼可提出異議的期限到底是何時?
而預售屋是否有在此期限之後才開賣?
如果預售屋在此之前早已售出,
合法嗎?
haa0107 wrote:
王家兩棟其中一棟既無建築線也無交通線,
它是被804擋住,
王家憑著什麼去爭取兩棟皆不參加都更?
haa0107 wrote:
此事延宕未動工的原因,
就是王家<===除非我得到的資訊都是錯的
王家怎可能不知情,他是拖延都更的關鍵人物?
haa0107 wrote:
以上,我已經懷疑,是不是事情鬧越大,建商到時候賠給你越多?
haa0107 wrote:
還有我順便想呼籲一下,判決的人是法院,不是市政府,
最高法院判王家敗訴,市政府再怎麼樣也得依法執行拆除,
難道能違抗判決??
haa0107 wrote:
我這樣講好了~就算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