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iosteven wrote:
我覺得可以建大量國民住宅,外觀弄好一點,政府當房東,讓一般民眾可以有房子可以租,租約15~20年,租約到期可以擁有優先購買權,當然價錢就是可以優惠,財團可以買地蓋房,政府為甚麼不能? 不要老是說台北市房價貴,那搬去別區住,讓這些國宅就建在台北市,最好還是建在豪宅附近,來影響地段跟價錢。...(恕刪)
呵呵....是啊,您的說法多數我都贊成,
但是,不能有啥優先購買權,也不是用租的,只能賣"地上物使用權",
這樣房價自然會年年降低,五十年到期?打掉重建,再來下一個循環.
要不然....精華區的國宅只是給那些"符合條件"的人一張"彩券"罷了,
您可以去看看那些"介壽"啦,"大直","內湖"等地區的國宅,有幾間還是"第一手"住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