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的浣熊 wrote:
不想動的話麻煩請退出...(恕刪)
不要侵犯人家的財產權
建商想怎麼搞王家都行
看過路費定得高高的還是怎麼的
反正這就單純變成兩造的私事了
總之侵害人家的財產權就是不對的
而且都更條例本來就要設立一個選項
沒有百分百同意, 就不得有都更容積獎勵及補助
這樣自然就可避免侵害財產權的事情發生
PS. 你要都更, 有那麼高尚嗎?
沒有了這些補助, 你還會想要符合都更條例嗎?
其實說白點, 你只是要都更容積獎勵及補助啦
不然你也可以合建啊, 整棟大樓毀掉重蓋
只是面積小了點, 怎麼會不能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