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頂加房價即將崩盤?

591殺很大 wrote:
到法院提告頂加侵佔,快又有效,不會被關說。


這年頭花點小錢"小朋友"就肯代人出頭

還可以任君挑選指定輕重跟部位

除非你有把握不會曝光還是海陸甚至蛙兵退伍

否則還請三思~~~

自己的權利要自己爭取...

頂樓都被別人侵佔了,卻不敢提告,只敢匿名檢舉或發個文發洩一下,這要怪誰?

通通怪政府執行不力.....

自己的姑息,應該要負一些的責任吧.

若自己的頂加或一樓被人給違規佔用,自己不敢去法院提告主張權利,那外人如何幫上忙?

自己的權利 要 自己主張.
合建都更不簡單,要事先好好談.出租房屋至少2個月押金+首月租金.千萬別變成不定期租賃.

591殺很大 wrote:
自己的權利要自己爭取...(恕刪)


不好意思,
第一,之前檢舉是"具名",並非您所說的匿名檢舉。
第二,若是姑息,就不會檢舉了。況且,當時根本搞不清楚確實的狀況!
第三,當然,若是這次柯P處理又是不了了之,我當然會提告!
問題是,行政機關要能落實執行公權力,若是行政機關就可以處理的,為何不處理?
不是什麼事都要訴諸法院裁判,在行政機關的權力範圍內本應處理的事,就是要處理!
司法是最後手段,我很清楚"法律不會保護在自己權益上睡著的人",但也不代表你行政機關可以啥
都不用做!市府收稅,但出問題卻要我老百姓自行提告,什麼道理?
行政機關怠惰,若是真的清查起來, 隱藏違建不知有多少。

謝謝大大您的回應及建言!
台灣人不會自己拆房子的啦,政府都公告了兩百多間一定會拆的,就自己趕快動手拆一拆別浪費公家資源,
台灣人的道德水準馬上現形。

不只是檢舉的要「拆光光」,沒檢舉的也該主動撤查,不要說什麼等到3月底才處理,這段期間不該放假啊,要全面徹查,有違公安的陸續公佈,查到哪公佈到哪,沒違公安的也是違建也要拆,只是排在違公安的後面才對。

不止頂加要拆,那種改格局隔成很多套房的也該要求改回來,佔用防火巷的更該拆,一樓把公設圍起來當庭院的也該拆。

自己的頂加,自己救

若都已具名檢舉了,也等了很多年都沒拆....

您還要繼續無限期等下去嗎?

法院提告" 頂加侵佔",不管是不是84年前的舊違建或新違建,或只有倉庫沒隔三個單位...

只要法院判決下來,強制執行,幾乎不會被關說,統統拆光光 ....

到法院提告會很難嗎? 不會啦,準備好您的身分證和權利證明 和 違建證據,

到當地管轄法院 民事訴訟輔導課,有熱心的義工會輔導您填寫遞狀,不用請律師的. 就等開庭處理...

您還可以要求頂加的不當得利喔.

自己的頂加自己救,靠法院可能比靠檢舉快些且有效.

您也可參考先前討論: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4&t=1651526

或 搜尋一下 頂加,法院,拆除 等關鍵字,就可找到相關報導和實際案例.

若需要判決案例,可以上司法院網站,就可查訊相關判例.
合建都更不簡單,要事先好好談.出租房屋至少2個月押金+首月租金.千萬別變成不定期租賃.
http://key88.net/article24790.html

台北市一位林先生就碰到類似案例。多年前他買下頂樓加蓋四樓公寓,當時以為買到合法違建不會被拆,多年來也相安無事,但九十四年間,他將頂樓加蓋部分重新整修,被三樓高姓住戶告上法院,法院判決全部拆除確定。

林先生不滿說,為什麼一個政府有兩套規定,市政府工務局答覆他說不必拆,但法院卻判拆。

台北地院一名法官提醒,無論新舊違建,法律上都是違建,必須拆除;如果將頂樓違建出租,訴訟上還會被判「返還不當得利」,須將收到的租金吐出與樓下住戶均分。

歷年租金所得 還要均分其他住戶

李姓女子就是一例,六十二年她在北市買下一間頂樓加蓋屋,卅幾年來都沒事,後來將頂樓租給學生,樓下住戶覺得太吵提告,照樣被判拆,還要將歷年租金一百七十餘萬均分給樓下其他住戶。

廿餘年前在北市仁愛路圓環旁買頂樓加蓋屋的王先生也表示,他的加蓋部分還有繳房屋稅,但遭樓下控告後,同樣被判決拆除。

一般來說,違建情況以台北市為例,八十四年前既存的違建被列為「緩拆件」,即俗稱合法違建,原則上政府不拆,新違建列為「即報即拆件」,但由於頂樓平台是屬於逃生或全體住戶活動用途,只要逾越此使用目的,即屬侵害其他住戶權益,一旦訟訴,依民法規定,必須「排除侵害」,也就是必須拆除。

律師范清銘表示,市府的行政權不拆或緩拆,無法拘束法院,法院只看有無違反頂樓使用目的及侵權,只要有所逾越,就會判拆。
合建都更不簡單,要事先好好談.出租房屋至少2個月押金+首月租金.千萬別變成不定期租賃.
老是會有人宣傳檢舉會被砍的恐懼
真的很無聊

請問
如果你家被偷報不報警
你被打報不報警
你家女人被騷擾要不要報警

是不是也要建議對方深思一下
以免被買兇

台北治安有這麼差嗎
love168 wrote:
大家以為住樓頂喜歡『花錢』蓋鐵皮屋嗎?


如果頂樓環境這麼差,依照市場機制,就會屬於低房價樓層。
但頂樓含加蓋的房價似乎更高?

依照你建議柯P賣房改住的邏輯,
你嫌你家頂樓爛,也可以賣掉而改住其他樓層。

新聞說「拆」違建,實際上只有少數不配合的會被拆,
大部分都是「自行改善」後續列緩拆,並非全部拆光。
不然郝龍斌1年能「拆」4000件?平均1天拆11件,全年無休?
(市府年800萬元預算,拆除人力84人)

此藥方為打草驚蛇,讓頂加的病症先壓下來,以後再針對病因詳加治療。
對市容、都更、安全都有正面效果。
未來的頂加將是燙手山芋。

扣西雄 wrote:
老是會有人宣傳檢舉會被砍的恐懼
真的很無聊
請問
如果你家被偷報不報警
你被打報不報警
你家女人被騷擾要不要報警
是不是也要建議對方深思一下
以免被買兇
台北治安有這麼差嗎


1.人性都是你去報不要我來報得罪人
2.被打被殺應該不是新聞了
有疑問你該多看電視
台灣治安真的就是這麼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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