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貓宅男 wrote:
那為什麼不強迫樂揚變...(恕刪)
時間成本,36戶當初也拒絕了變更設計這條路
畢竟因為一家騙子搞得一堆人顛沛流離回不了家,人家還自詡是為了民權在奮鬥
明明就是王家在從中作梗,還被他們指著鼻子說「你們通通都被騙了!」
這股鳥氣我想36戶也沒人吞得下
對我來說就算最後王家的地被拿去充公
套句某人的話也只是「是上天!是上天給予的懲罰!」罷了
但如果同意戶與建商願意變更設計的話,我也樂觀其成
畢竟一想到王家接到消息時的嘴臉我也開心

kf211434 wrote:
時間成本,36戶當初...(恕刪)
bar0402 wrote:
真可笑..
本來王家就沒有同意加入都更..
你憑什麼要人家賣地給你牟利?
有本事拿自己土地去蓋房子, 不要拿人家土地!
我講過, 王家重不重建我不在意, 但是你就是不能用都更法強制他要賣地!
本來就不是你的東西, 怎可以包含在你的既得利益裡?
最好36戶敢有什麼鳥氣? 那群廢物! 說王家說謊可以! 我非常贊同他們這樣做..
但是說到要把王家包進去都更牟利, 嘿嘿! 超過了! 真夭壽喔!
敢強奪人家祖傳土地... 這是非常過份的舉動!
王家就算說了一千次謊, 也沒要你們36戶送地給他們家幹啥...
甚至到現在為止, 也沒拿到半毛錢, 要不要加入都更是他們家自由..
房子又還沒蓋, 說什麼不能變更設計或排除? 唬人也不是這樣..
人家更久的永春案不也放棄彭家了? 現在還在跑的都更案也一律做到沒不同意戶了?
怎樣, 剩這無恥36戶想強奪王家土地而已! 還敢生什麼氣?
真是笑話奇譚!!!!!
kf211434 wrote:
冷靜點,多吃點小魚乾...(恕刪)

bar0402 wrote:
環保局是為公...
經過程序處理當然可以..
更何況人家也不是收去轉賣...
你私人直接拿走, 那可是不合法的..
亡故者沒繼承人, 最後財產可以充公..
但是私人不能擅動...
不要以為他死了什麼東西就能拿!
就算沒人追究也不代表你是合法的...
這就是對私有財產的保障...
文林苑案本來就該追究樂揚建設: 確實知道對方不願意的想法..
卻要強制把王家包入, 這麼重大的事, 可以用:你不表達就視為同意去進行?
違背一般常理認知啊! 也很荒唐...
同意, 是"跟你簽約, 且講好條件", 這才可能是有效的同意..
你認為樂揚不知道這事實, 還在這裡跟建商派詭辯一樣嗎? 這跟王家說自己全然不知有何不同?
既然可以檢視王家, 當然也該檢視樂揚... 誰有比較白?
我再問你一次, 你真的認為樂揚不知道王家不加入都更的意願嗎? 真的嗎?
如果到這時講話還沒有相當坦誠, 那就不必來說啥了!
我就告訴你, 我不相信王家... 至少那套幾年不知道我不相信! 常識嘛, 難道需要抓人來測謊?
(恕刪)
isaacycc1 wrote:
環保局是依法執行對廢...(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