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再次檢視 此次王家都更案

mcu_master wrote:
個人認為,享受繞圈式引導,亦是一種享受。

挺不錯的。

不過,如此也就苦了p大... 辛苦了!




(以上為亂入狀態... 請自動忽略本樓... 以下請繼續...)

...(恕刪)

很顯然,這是一個interrupt

killy_chu wrote:
很顯然,這是一個in...(恕刪)


中斷請求終止...

請回歸主程式...

Over...



pensees wrote:
請陳述,用您最清楚的語言,來說說是什麼邏輯說法,全世界的律師都可以換頭路。

您這樣子想,那您家裏的事。但請:
1、不要自己設定「吼兩句」,再扯到別人身上,說成就能打贏官司。
2、您的情緒與情感,讓您對他人有這種「非事實」的心思,請好好想想自己在想些什麼。

1、套句「貴建商們」的話:原來大法官在此!台上15位大法官都瞎了,以致於有多數法律都違憲這種數量都看不到!「貴建商們」的大法官才看得到?噢…原來如此!難怪出手這麼俐落,拆得這麼雷厲風行,因為陋洞見得清清楚楚。
2、你說得沒錯,所以王家的房子就被拆了;我也得忍受「貴建商群」言語的荼毒。

1、錯了。除了王家,仍有憲法。
2、沒有人要和你討論,請你自己看看自己寫出來的「文字」在想些什麼,不要硬套在我身上。要不然,就不要用我的引言,請您自行發揮。

1、抱歉,原則不是我自己發明的,我只是希望站在對的地方,不喜黨群。
2、我的路是直的,不在「利」上打轉。請您自己繞著轉時,不要也把別人看成在繞圈子了。

對於自己寫出來的文字,卻要套在別人身上的「貴建商群」們……實在是怎麼講都講不聽啊!
唉…

*看到這個ID,忍不住想xx個幾句,昨天見到還以為是個明理人,原來是一丘之貉。說什麼「想了解」…了解個屁!
昨天為了他,寫了一份長長的都更案實施計劃,卻被系統吃掉了,真是浪費時間。

1.邏輯說法就是大家在一個共同的架構和共識下,一起達成一個協議。
照你上面的論述,確實律師完全沒有一個依循可以在法庭上辯護及打官司。
你看過哪個律師在法庭上開口閉口就是憲法憲法的?
用詞強烈點跟你說就是:法官是沒學過憲法嗎?還用的著你在庭上教他?

你開口憲法閉口憲法,所以我問你,今天大家拿來打官司的依據,就是法律和法條,你一方面說法律法條違憲,二方面又提不出哪個單位在中華民國幾年幾月幾日有公告這條法律違憲,幾年讓這條法律因為違憲而廢止或是修改,那請問你跟大家是在一個共同的架構下討論嗎?
套你說的阿,你不想接受這法律,問題是現實層面來說,你有不接受的權力嗎?就好比所有役男都很幹兵役法,有哪個敢抗法不當兵的?
有種逃離台灣的不當兵的,最後也是吃一張通緝令等期限過才能回台,這個案例之前也發生過,撞球國手吳珈慶,一個血淋淋的案子就在你眼前,那請問最後他成功了嗎?他守法了,除非你有能力對抗國家法律,不然你就是必須跟他一樣低頭守法,這當中根本不是如你所說的那種讓你有選擇的權力。

2.感覺在這裡抒發情感的人是你吧...至少我個人不覺得光靠你上面的陳述能打贏官司,搞不好在庭上這樣跟法官胡扯亂拉,還加深法官對你的惡感。

3.你不用在那酸人家啦,跟你意見不合的就是逐利,倡導遵循現行法律的人都比不上你的釋憲,從開頭到現在不就是這樣嗎?人家說你大法官,你在那講人家不知反省,自己的狀況又如何?

4.除了王家,仍有憲法?那請問中華民國是不是只需要剩下憲法?你要說其他法律牴觸憲法無效我同意,但請問判定有沒有牴觸憲法的人是誰?你在這裡說了半天,這裡也點你好幾次了,你還是要無視?
如果今天法條牴觸憲法是你說的算,那當然除了王家還有憲法。
今天任何法條都還沒有經過一個有效單位宣告違憲,只是你單方面認為,所以除了王家,只有你pensees而已,並沒有憲法當靠山。

5.你只希望站在對的地方?那請問你對於"對的地方"的定義怎麼看?
你嘴巴說說你是對的,你就是對的?請問大家在跟你討論憲法和法律有效性的時候,哪個人嘴上有提到錢、利等字眼?
明明就是你一直在用這個字眼在那醜化現有法律、立法委員以及所有反對你說法的人而已,不是嗎?
你要說我們是站在利這邊,那不好意思,你也不過是站在那邊的人而已...不依現行法律架構討論事情,盲目的支持王家不會給你帶來任何利益沒錯,但可以滿足你內心那虛偽的正義之名,不是嗎?
順帶一提,這似乎就是所謂的反社會人格,而且以你的狀況看來似乎滿嚴重的...

6.在我看來,整個版上目前就你最不明理。你完全否定了所有現狀,只是不斷機械式的告訴大家:我說的是對的,法律是錯的,大家要接受法律結果自己去接受,我可不接受。
好啦,算你不接受不合理的法律,那請問你不接受的後續動作是?
法律的執行是公權力的伸張,今天輪到你頭上的時候,可不是你站在那邊傲嬌的說:"哼,人家可不接受你們的法律"就可以解決問題的。
嘴上喊著不接受不能解決問題,光用嘴解釋憲法也不能解決問題,法律一天沒修完,一天這個你認為有問題的法就是在上路中,這就是大家共同認知的事實,你今天還在柏拉圖嗎?

peterTG wrote:
1.邏輯說法就是大家.你今天還在柏拉圖嗎?..(恕刪)

阿Q桶麵~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貴建商群:我不是為了賺「錢」才進行都更的,我是為了「大家」的「公共」利益。

王家:……

貴建商群:為了「大家」的利益,我要把你家拆了。

王家:……

貴建商群:你不表示意見,還是得拆了。

王家:……

政府:拆!

王家:啊啊啊……

貴建商群:可以賺到錢了!

------------------------------------------

xxxx:請別開口閉口就說蛋壞掉了,行嗎?
xxxx:大家都在雞法行政的軌道下養雞的不是?
xxxx:說句難聽點:我養雞都這麼多年了!
xxxx:你不願吃那碗雞蛋麵,但雞蛋麵都已經吃那麼多年了。
xxxx:就算你逃離台灣,你回來台灣也要吃雞蛋麵的。

「」:我只是不願意吃你那碗雞蛋麵……

xxxx:感覺你只是對我的雞蛋麵有不一樣的心情,就算這樣,在雞蛋還沒有送驗檢查,也還沒吃進去肚子裏鬧疼,你是沒有任何證據的!況且,你這種行為會讓人家討厭的。

「」:我只是不願吃你那碗雞蛋麵……

xxxx:別再唱反調了,跟你意見不合,你就說怎樣、怎麼!按我多年養雞的經驗,難道不比你送驗來得讓人安心嗎?你為什麼不反省自己呢?

「」:我只是不願吃你那碗雞蛋麵……

xxxx:我已經一再重覆很多遍了,還沒有將那碗雞蛋麵送驗檢查出來,也尚未吃進肚裏鬧疼下,你實在不該拒絕吃地!

「」:我就是不要吃!

xxxx:好像我叫你吃那碗雞蛋麵,是為了我家的利益似的!其實,你這麼固執不吃,只是為了「你自己」。不看我這麼雞法行政,盲目的說不吃只是滿足你內心裏虛偽的「安全感」而已。你這種反「雞」行為與人格,實在很嚴重。

「」:我只是不願吃你那碗雞蛋麵而已……

xxxx:在我看來,所有人之中你最不明理,只是不斷的否定,然後說:「我不吃!我是對的!」這我可不接受。就算你現在不吃,接下來呢?
xxxx:等到那一天,你一定不得不吃的時候,看你怎麼拒絕!
xxxx:光是只會講不吃。那碗雞蛋麵早就已經煮好了,你一定要視若無賭嗎?

「」:謝謝!我只是不吃你那碗雞蛋麵而已。





pensees wrote:
貴建商群:我不是為了...(恕刪)

我必須糾正你一點,你在原文中不斷的說:
pensees wrote:
「」:謝謝!我只是不吃你那碗雞蛋麵而已。

不好意思,法不是我立的,也不是我執行的,所以你不是吃我的雞蛋麵...以上。

要扯淡大家來扯,我只是認為你站在自己的「利」場解釋你自己的憲法而已,謝謝。

另外前面也說過了,不要再舉些什麼奇怪的例子了,好像對你來說不舉些狗屁不通的例子就活不下去一樣...
懶的說了,你可以繼續顧左右言他,活在自己的世界也沒什麼不好,不是嗎?
xxxx:我必須糾正你,母雞不是我賜予生命的,蛋也不是我生的,麵條也不是我揉的;你不是吃我的雞蛋麵!

「」:啊?

xxxx:別再扯了,你只是站在你自己的立場,來解釋而已。不要再講了,你要活在你自己的世界裏也沒什麼不好。

「」:謝謝。我已經表明不吃你那碗雞蛋麵了。^^
---------------------------

xxxx:所有人都理解,你已表明你活在:「不吃我那碗雞蛋麵」的世界裏。所以你可以不要再講了。

「」:謝謝。^^

1 1 1
V V V

pensees wrote:
「」:謝謝。我已經表明不吃你那碗雞蛋麵了。^^

大家都充分理解你已經表明你活在自己的世界裡了,所以你也不用再提什麼雞蛋麵了...
pensees wrote:
貴建商群:我不是為了賺「錢」才進行都更的,我是為了「大家」的「公共」利益。

王家:……(心中OS:大家的利益關我屁事)阿

貴建商群:為了「大家」的利益,我要把你家拆了。

王家:……(心中OS:好像有利可圖,跟他要個五間屋子+一樓的店面好了)


貴建商群:你不表示意見,還是得拆了。

王家:……(心中OS:沒拿個2億,老子才不鳥你勒)

政府:拆!

王家:啊啊啊……不要拆我的家…….家的回憶無法取代(心中OS:嗚啊~回憶個屁啦,2億都還拿到錢飛走啦)

貴建商群:可以賺到


...(恕刪)

pensees wrote:
xxxx:我必須糾正...(恕刪)


你說不吃不吃
老闆也說不賣給你不賣給你
但卻一直站在別人麵攤前一直大叫雞蛋麵雞蛋麵
這樣不會很奇怪嗎
如果你已經打好文章請po出來分享
我雖然不喜歡你後面說話方式
但如果您能拿出除了違背憲法與道德論述以外的法條論述
(憲法是最根本法沒錯問題在這件案子裡:王家沒提釋憲、政府沒提釋憲、建商當然不可能提)
就如法庭上你知道他犯罪警察知道法官知道大家都知道
問題是沒證據
在法庭上那就是無罪
更何況目前這件案子到現在各方都有支持者
因此如果你支持王家
那是否可拿出除憲法、道德外更有力證據來證明您的論述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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