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文林苑翻版張金鶚:第三協商平台、法院代拆


kuoyuan1 wrote:
另文林苑周邊道路依前述作業程序評估結果,不符消防通道劃設要件,亦非本市公告列管消防通道。

以上為消防局給你的回文


參、本作業程序名詞定義如下:
一、消防通道:火災搶救困難地區救災必經之道路或本市現有道路寬度七點五公尺以下,距離有人居住或使用之建築物在一四0公尺以上之道路(如圖一)。
二、火災搶救困難地區:指具有容易擴大延燒、水源缺乏、避難逃生困難、收留弱勢人員、存放大量易燃物或危險物品等因素,有造成重大人命傷亡之虞之場所或地區。
三、甲類場所:指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目所列用途之場所,包括戲院、電影院、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理容院、視聽歌唱場所、酒家(店)、保齡球館、集會堂、飯店、商場、醫院、三溫暖等場所。
肆、非屬本作業程序第參點第一款規定之消防通道惟符合下列要件,得劃設為消防通道:社區住戶或管理委員會認為住宅前既成道路(兩側既成道路所圍之路段,如圖二)有劃設消防通道需求者,可透過里長以社區參與民意調查方式訪詢該路段兩側住戶意見(問卷由消防局提供予里長),同意劃設為消防通道之住戶比例超過兩側住戶總戶數百分之五十者,由里長向消防局申請,經消防局審查後,認為應劃設為消防通道者,依該道路兩側住戶共識意見請本市交通管制工程處劃設禁停紅線及消防通道標字。

以上為消防通道劃設要件

消防局回文說,經其評估,文林苑周邊道路不符消防通道規劃要件,所以不用劃設為消防通道
此為,文林苑周邊道路也不是台北市列管消防通道,意即尚未劃設為消防通道
handymanSG wrote:
以上為消防局給你的回...(恕刪)



文林苑應該也不需要地下停車場出入口,所以後街拓寬可以列為公共利益。


不需要消防通道和車輛出入口的大樓耶!

樂揚的文林苑可以得撲荔枝獎了!
消防通道為一專有名詞,是市政府為因應路邊停車問題可能對消防救災造成影響,對特定區域內之既有道路的規範
不是所有的既有道路都是消防通道。只有在符合消防通道劃設要件下,既有道路才需劃設成為消防通道。而且消防通道主要為處理路邊停車問題。
是否設立消防通道需經相關單位評估,並不是所有消防車會經過道路都必須劃設為消防通道
不是消防通道的既有道路當然也可以讓一般車輛或是消防車輛通行
消防局回文就是說,經評估,文林苑周圍道路不符合消防通道劃設要件,並且也不是已列管的消防通道
handymanSG wrote:
消防通道為一專有名詞...(恕刪)


你先找一間不需要消防通道的大樓來瞧瞧!

我有預感,等到Z大和其他人有空的時候,這棟樓將會很精彩。

老闆,雞排可樂幫我準備好,看戲了!

kuoyuan1 wrote:
你先找一間不需要消防...(恕刪)


不論是你或是任何一位網友可以指正我對消防通道認知上的錯誤,對我來說都是長知識,我都會虛心接受并感謝的
所以歡迎指正,謝謝
handymanSG wrote:
不論是你或是任何一位...(恕刪)

你說過我不同意,可以不回答的。

況且我還真不知道怎麼回答你。

希望別的大大有心了。

PS>我幫你通知E大了,希望它會來教你。

kuoyuan1 wrote:
你先找一間不需要消防...(恕刪)


k大,你猜錯了,我已經不知道該講什麼了。。。。

所以實際上精彩不起來。。。


我們h大爺真是夠有才了,原來消防通道是消防局說有才有,

如果消防局沒說這大樓有消防通道,它就可以沒有。。。。

真不知是我觀念太過落後,還是h大爺觀念太過前衛,讓人看不懂?

handymanSG wrote:
不論是你或是任何一位...(恕刪)


我看了小半天,終於發現你的"先進"思想了!

原來消防通道這玩意兒,你蓋大樓可以沒有?

建管處跟消防局也不必管你有沒有,他沒有說你一定要有,

你就可以沒有了。。。。


不知如何教起。。。。。
ZZZ ing wrote:
k大,你猜錯了,我已...(恕刪)

沒關係,還有其他人。

另外附上另一件撲荔枝獎得獎作品,由創辦人西當.撲荔枝親自設計

厲害吧!

handymanSG wrote:
消防通道為一專有名詞...(恕刪)


請告訴大家沒有消防通道要如何救災 要飛天還是鑽地或是人力接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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