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公布226戶違建 拆除狀況追縱!


魔神啊 wrote:
1.天花板裝潢完整...(恕刪)


之前可是連動都動不了一磚一瓦,如果真的又回覆招租,那台北市政府被批判也無話可說吧。
過幾個月再回頭來打台北市政府的臉也不遲

Henderson Xu wrote:
之前可是連動都動不...(恕刪)


柯哲哲和林龍龍兩人的思考模是真是異於常人
可以改善的東西 如大巨蛋,BRT,整天喊拆喊廢
應該完全拆除的東西如違建,反而是改善就好?

這不是婉君們常批評的做做樣子嗎?
還是不管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套句科P的話
我智商有157耶!
好個兩個單位阿 我這個包租公看了 只能哈哈大笑

以後頂加就不要規劃甚麼套雅房了 通通改成一大一小就合格了

以後大的套房可以租貴一點 拆下來的地方就做個電視櫃衣櫃當作屏風就是了

下次建管來檢查(如果真的有的話)就搬一搬 給官爺們交差 反正還是兩個單位

房子的裝潢幾年就要改一次才能維持競爭 順便利用這個機會再整理一下房子

感謝市政府鐵腕讓許多包租公應該要重新裝潢的時候能夠痛下決心重新裝潢

這也讓室內裝修業者多了不少生意 當初建議屋主早就該裝潢了 果然是政府德政

這次鬧完了十年內應該都不會有人再來管了 要拆頂加 麻煩樓下鄰居來告

唉 忠孝東西路還要重做專用道 別鬧了拉 除了配合捷運施工的信義路跟南京東路

未來要再做新的公車專用道難了

魔神啊 wrote:
柯哲哲和林龍龍兩人...(恕刪)


對啦,跟你持相反意見就是宛君拉,阿不就好棒棒!
標準是隔間拆到2間以下,你如果隔成5間,拆到剩下2間,就過關了,
違建戶隔間拆到剩下2間,當然台北市政府就不用出手了,
肯定有人會說標準這麼低啊,但是法規又不是柯定的,郝時期也是參照這個標準。

不用急著想打台北市政府的臉,還有我不是宛君,我住台北市至少有感受的嚇阻作用好嗎。
lulalla wrote:
有人不知道郝市長任內一年違建拆四千件


這個不是常識嗎?根本不應該取用的比較數字,
還有人一直在說?

新違建即報即拆的就是這四千件的多數來源,
很簡單.

民眾申報一個違建遮雨棚也是一件,
申報一個馬路違規立招(路障)也是一件,

我自己以前就報過了,
與承辦人員網路確認時,
也確認拆除件數的問題.

不要傻傻的,
要這種拆除數字,
真的可以給大家一堆,
這世界還離很好還非常遠,
一步一步來吧.
魔神啊 wrote:
Henderson ...(恕刪)


你大概不知這226間不是改善了就是從違建名單除名了
而只是從高危險違建名單移出 非優先報拆
並非代表認證為合法建築
日後遭抽檢發現或鄰居舉報仍蓋回來照拆
故意曲解新可讓自己崩潰的心好一點的話
請繼續~
住在台北的台中人 wrote:
好個兩個單位阿 我...(恕刪)


你爽就好
反正現在處處都有舉報平台,方便得很
米教師 wrote:
你大概不知這226間不是改善了就是從違建名單除名了
而只是從高危險違建名單移出 非優先報拆
並非代表認證為合法建築
日後遭抽檢發現或鄰居舉報仍蓋回來照拆
故意曲解新可讓自己崩潰的心好一點的話
請繼續~...(恕刪)


可能是我中文不好

12月30日的宣言是...
限違建戶明年3月底拆光

拆光耶!?

柯文哲出重手 限違建戶明年3月底拆光

原來我是故意曲解拆光的原意...

我好崩潰喔!
魔神啊 wrote:
米教師 wrote:...(恕刪)


唉 以往都不寫有關政治的
但看到這麼曲解的文章實在忍不住
首先 現行規定不論馬郝柯執政都是依照違建法規處理
而這次的226件高危險違建多數是違反下列此條

屋頂既存違建裝修隔出3個以上(含3個)之使用單元等使用

這些屋主不是笨蛋 若是真讓台北市政府出手
那全拆的機率多大
看這226件違建屋主寧願自掏腰包拆到兩個使用單元以下
就知道他們不敢挑戰柯p!
而因爲自拆至兩單元以下 滿足非高危險違建法規
台北市政府也就不能再以高危險違建優先拆除處理
這是法規漏洞問題
但反問馬郝執政十六年
這226間違建大喇喇的在那邊好幾年 議員關說無數次
連鳥市政府都不鳥
比較起來 柯P真的有嚇到他們 這點我們這些市民就爽

lulalla wrote:
米教師 wrote:...(恕刪)


又生氣啦
除了賭一千萬還有別招嗎?
別生氣就想賭博
傷身又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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