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文林苑釘子戶? 上百人聲援


kegabu wrote:
如果99%的人同意要...(恕刪)


你阿呆嗎

那後來建商 分5戶5車位 怎解釋?

zxrt2070 wrote:
不公平不正義的土徵法...(恕刪)


http://a3.sphotos.ak.fbcdn.net/hphotos-ak-prn1/526643_184898941628206_100003243051473_308728_326776772_n.jpg

kegabu wrote:

如果99%的人同意

要郭台銘,王雪紅,林百里等拿出90%財產給人民...(恕刪)

前兩次選舉 馬總統還同意 黨產要歸0勒
現在黨產勒?

CC1311 wrote:
你...還是沒看懂

彼此話很容易搭不上

我都發文過了

給你個提示95%跟5%根本不重要,在此案根本不是重點



給你個提示
95% vs 5% 不但是重點,而且是本案中的超級重點

問你一個簡單的問題
如果那被拆的三十幾戶裡面,有一戶曾經「明確表達不願都更」
在其他戶都同意都更的狀況下,這一戶的「明確反對」,可以讓他們免於被都更嗎?
當然不行

有沒有收到通知,或是有沒有積極明確表態
只是政府和建商想要強加一個他們拆房正當性的理由而已

希望你能看懂囉

千萬不要又說「王家是獨立產權」,所以有反對權
這樣子獨立產權一下子不重要,一下又很重要,就真的沒人看得懂囉



政府說是依法拆除,那新竹市金山街的那棟大違建,都快完工了幹麻還不拆呢....

kegabu wrote:
如果99%的人同意要...(恕刪)



如果99%的人同意
要郭台銘,王雪紅,林百里等拿出90%財產給人民.....
這是成立的,但同樣的,那99%的人要拿出相對那90%的金額或物品去換他們90%的財產,不是嗎?

文林苑案,並不是王家無償被拿的,無須用此比喻畫上等號.
應該有其他合理的比喻吧~
這樣只會讓人覺得,是為反對而反對.
kk9951 wrote:





如果99%的人同意
要郭台銘,王雪紅,林百里等拿出90%財產給人民.....
這是成立的,但同樣的,那99%的人要拿出相對那90%的金額或物品去換他們90%的財產,不是嗎?

文林苑案,並不是王家無償被拿的,無須用此比喻畫上等號.
應該有其他合理的比喻吧~
這樣只會讓人覺得,是為反對而反對....(恕刪)


他舉例沒錯阿,今天他們是有償沒錯,問題是人家好好的幹嘛要跟你換
這個可笑的問題,當日行一善好了。

答案就是若法律有規定99%。同意,當然可以辦,於法有據懂嗎?被拆就是因為已經達到法律規範的門檻。不拆像話嗎?

王家應該依開始就爭執希望建商創造更多公共利益

這樣才是真的三贏

小小貓咪 wrote:
政府說是依法拆除,那...(恕刪)


因為拆除違建沒有強制期間限制,但都更法有...

所以重點都在立法機關和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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