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發言紀錄與法院版懶人包~力挺文林苑的請先過來看此篇再決定要不要力挺


Blurman wrote:
可以多數表決要不要問...(恕刪)


多數表決還是要有法律依據才能生效,這叫於法有據。
還是該透過法律來確認是否能問候我媽呢?

gnt wrote:
哪個字說不能了?...(恕刪)

那PO樓主文章連結是何意?
網路中流浪的無聊人士
看了樓主不辭辛勞挖初出的資料,並沒有讓我"冷靜"下來,反而更同情王家了。
因為王先生竟然單純到上來01解釋,留下一堆讓人可以"合理"懷疑其動機的說詞。
我要恭喜樓主,您父母把您教的很好,
就是要像您這樣對任何人都先用金錢利益衡量其行為動機,才能在這個人吃人的社會明哲保身飛黃騰達。
至於我嘛,還是繼續當爛好人保留一些"熱血",也許會窮一輩子,但是活的比較快樂也心安理得。

gnt wrote:
原來樓主是房屋仲介啊...(恕刪)


祝版主 棟棟成交賺大錢
Jackhwang99 wrote:
所以現在"貪"是王道了,
有錢建商財團"貪",有錢地主"貪",官員"貪",老百姓要"貪",
且是有牌的,有"正義"掛在那邊,要變成貪圖之島就是了.

建商貪太多有法律規範、地主貪太多大不了沒人買他的地
官員貪考績可以,但是貪紅包就不行,要法辦
老百姓貪薪水可以,貪別人的財物就不行~

貪心是道德缺失、是人之常情,不是違法~
除非你貪心還要侵佔他人權益,那就違法了.......

如果男人不貪女色,這串樓的大家都不用出生了

下一位~
開始只想拍好照片;後來只想把照片拍好;現在只想好好拍照~
幫你們總結

王家人口事心非 但是

他們不賣 政府也不能拆

因為他們沒有同意拆

也因為沒有拿到他們想要金額

那如果建商給了王家他們要的金額

那是不是就同意拆了??????



會發這種文的大概從頭到尾都搞不清楚狀況.

第一, 王家是透天

第二, 沒有人管王家要多少錢.

重點是, 如何能夠在

"我不同意" 的狀況下,

強佔他人財產 ?


你以為那些站出來的人關心的是王家拿多少嗎 ?


大錯特錯 !


他們是關心, 在這個國家生命財產到底有沒有受到保障 ?
gnt wrote:
原來樓主是房屋仲介啊!

難怪論點相當鏗鏘有力!

哈哈~被起底了
GOOD JOB!

米可羅 wrote:
仲介不能討論都更?...(恕刪)

仲介不是不能討論都更.....只不過立場大家都很明白~
難道仲介恨死建商?天生的死對頭?

原來樓主也是屬於會算容積率,熟悉法律常識的人啊~

大家要謹慎發言,不要情緒性啊~

清明將至,慎終追遠可以,不要幫人家緬懷祖先嘛~
開始只想拍好照片;後來只想把照片拍好;現在只想好好拍照~
這麼弱的內容還敢用口氣這麼大的標題。

本來還持中立立場的,因你的斷章取義而同情王家了。

你用顯微鏡來檢視王家,何不先用肉眼看一下建商。

米可羅 wrote:
那PO樓主文章連結是...(恕刪)


跟樓主一樣啊
讓大家看看以後再決定要不要力挺樓主的想法~

鏗鏘有力應該算中立的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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