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古塔將軍 wrote:你看不懂我說的話凡事...(恕刪) 你就不要再跳tone了整個遊戲規則就是只准建商贏的遊戲規則,現在是建商找地主玩,地主知道一定輸還會想要玩嗎? 可憐的是還非玩不可哩。我問你嘛,如果是你的店面,有建商開出你一間店面跟我換3、4樓公寓房子你會不會接受。就這樣。不要別人的孩子都死不完。有誰會拿自己的家產跟建商賭。 唉......
sony9 wrote:店面可以做生意?樓上...(恕刪) 沒錯既然不是大廈公寓就沒有義務劃入既然不是義務 當然要讓人民有絕對選擇權和公平對等的法律保障店面換成小公寓大廈要他吃光老本在賣掉房子自籌喪葬費嗎 我笑了你們要養他嗎???萬一剩下那些分到的房子卻無法謀生每個人的價值觀不一樣 謀生方式也不同惡法強迫沒義務也沒違法的人民趕人拆屋還被污名 丁子戶 根本狗屁不通有人連開橋鋪路徵收都扯進來本末倒置
甚麼叫人權 ? 等到房子變危樓,能搬的搬光,變成貧民窟的叫做人權嗎?一戶換三戶,自己住一戶,還有兩戶可以出租,還不滿足嗎?去和準都更戶聊聊天,哪個不是想多凹依點,多拿一點,這是人性無可厚非建商能夠拿到絕大多數同意 (都更不只要過半,要2/3或3/4同意)拿出來的條件應該是大多人能接受的了,他是透天,隔壁也是透天這世上已經有過貪得無饜的人 最後變成兩棟大樓中的一間 鬼屋的例子了就像騎車要戴安全帽一樣,並不是甚麼事都完全依個人自由明知道房子有使用期限,需要都更,難道法律不該引導都更?prostar wrote:大家以為的都更建...(恕刪) 我應該告他嗎 wrote:贊喔~~要都更就不要...(恕刪)
mingfang wrote:有建商主動要幫我們辦都更,請了估價師來估我們剩餘土地的價值,保守行情約85萬的土地,竟然估出一坪45萬,很扯,但更扯的是房子蓋好後賣房子的行銷費還要我們幫他出。...(恕刪) 那一間己經 12 年了吧, 現在是停車場,我很好奇, 你們有沒有找其他建商再合建呢?現在進度到那邊了?
寧古塔將軍 wrote:人家都說是透天店面,...(恕刪) 你是有沒有來看過啦???那邊只有一個門牌啦!!!夠不夠清楚??你有跟樂揚的人說過話嗎??你有跟樂揚的人開過公證嗎??有了你又願意都更再來說話好嗎?
Locke - sky wrote:甚麼叫人權 ? 等到...(恕刪) 恩...所以你認同多數暴力??十個人投票要其中一個人死跟十戶住戶投票強迫其中一戶拆房子我看不出差別就更別說你所說的2/3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