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文林苑三十六戶的居住正義 PO 文

bar0402 wrote:

樂揚建設倒底是不是逼人賣地的強盜土匪..

只有你把同意書或協議證明提出來才有意義... 其他都是"廢話連篇"..

...(恕刪)


當懶人包騙了包括你在內的很多人,

當你知道懶人包的不實後,

何必又幻想一個來自我欺騙,

都更範圍的申請,是保包含王家,

王家要退出,提出退出,不提,整個都更案通過,王家就加入都更。

H大和網友和你說了N遍,



handyman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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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4 15:16  #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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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真的要裝作看不懂嗎?

知情不反對,就是不反對
不反對就是不反對,到了最後,不反對也只能是不反對
誰有權力幫你把你的不反對當做“反對”啊


要阻止都更,唯一的方法就是“反對”
你整天不反對,都更案通過後再抗議
不就像是去豆漿大王抱怨麥當勞難服務不好嗎?
這連狗吠火車都算不上,這是牛頭不對馬嘴

你學測分數很高,可是偏偏不交志願表
放榜后分數可以上建中,可是還是沒有學校讀,怪誰啊
你沒交志願表的時候,知道可以上建中嗎?當然不知道
可是不交志願表,就只好去蹲補習班重考,就是這么簡單

建商要納入誰,不是他爽就好,是要符合都更法的規定的
王家在都更區域內,是市政府畫的,又不是建商搞的鬼
建商依法,把被市府劃入都更區域內的住宅,劃入都更計劃書內
最後審核的是審議會,又不是建商
會不會過,也不是建商說了算
你不要再說過了門檻都更就一定會過哦
不是事實的事,你一次兩次這樣說就算了,說多了,很沒意思
事實是
1.“過了最低門檻,都更案不一定會過“
2.”都更戶反對,都更案亦不一定不過”
3.“可是,過了最低門檻,又沒有都更戶反對的都更案,要過的幾率就比較大了"
4.“不通過的都更案比通過的要多很多”

5.請你不要再提法律的必然性,那是你自己發明的
5.你要保證能夠符合你心意的法律,去找你老師要,這個世界上沒有

不要都更的,不去跟審議會說,一下牽扯建商,一下占地抗爭,真不知道在搞啥



Erichuangtw1980 wrote:
當懶人包騙了包括你在...(恕刪)


請你拿出都更事業同意書...

其他不用講..

答非所問佔版面而已!

拿不出來樂揚建設就是強盜! 就這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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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36戶居住正義的盲點:
36戶與樂揚建設想要的, 是王家被強迫賣地, 興建文林苑給樂揚建設及同意戶爽!
而不是設法要求政府為王家畸零地問題解套, 排除王家..
讓文林苑可以不用理王家直接興建! 就是貪婪無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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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0402 wrote:
請你拿出都更事業同意書...

其他不用講..

答非所問佔版面而已!

拿不出來樂揚建設就是強盜! 就這一句話!
意...(恕刪)





強盜不會把畸零地價值倍增到5房5車位。

論述還是得兼顧事實,一昧扭曲,你爽,但是無法蒙蔽網友,會使真相更清楚,

把訴訟資料和判決書看看吧,

法律規定提出退出,王家的訴訟是說不知情無法反對,兩年的訴願訴訟,沒人提同意書的訴訟,

你自作聰明來提一個都更退出,看有沒有同意書,

如果你說的對,王家訴訟早贏了,就不用靠不實的懶人包,

先把情況弄清楚吧。

H大要你把基本的法律觀念搞清楚,是有道理的。

免得自誤誤人。

bar0402 wrote:
請你拿出都更事業同意...(恕刪)


你的發文,真的離事實越來愈遠。
Erichuangtw1980 wrote:
強盜不會把畸零地價值...(恕刪)

樂楊經由王家增加的容積有王家本身的容機,再加上都更獎勵容積,再加上臨捷運所增加的建蔽率及樓高。這些多出來的價值遠比給王家的多太多,這也是樂楊不願意放棄王家的原因。

低價強買別人的財產,這種行為不叫強盜叫什麼?
倒是你故意不提建商獲得的利益,居心叵測。


至於畸零地處理條例也是政府通過的法案,為何不走這條路?不就是玩法,還可以說的正義凜然。

快告訴大家,你認為最後會是王家讓步還是建商讓步,就知道誰在隱瞞事實,故意說謊囉!
Erichuangtw1980 wrote:
強盜不會把畸零地價值...(恕刪)

樂楊經由王家增加的容積有王家本身的容機,再加上都更獎勵容積,再加上臨捷運所增加的建蔽率及樓高。這些多出來的價值遠比給王家的多太多,這也是樂楊不願意放棄王家的原因。

低價強買別人的財產,這種行為不叫強盜叫什麼?
倒是你故意不提建商獲得的利益,居心叵測。


至於畸零地處理條例也是政府通過的法案,為何不走這條路?不就是玩法,還可以說的正義凜然。

快告訴大家,你認為最後會是王家讓步還是建商讓步,就知道誰在隱瞞事實,故意說謊囉!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你的發文,真的離事實...(恕刪)


事實就是:

樂揚建設拿不出王家的都更事業同意書..

就是逼王家賣地的土匪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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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36戶(樂揚建設)居住正義的盲點:
36戶與樂揚建設想要的,
王家被強迫賣地, 興建文林苑給樂揚建設及同意戶爽!
而不是設法要求政府為王家畸零地問題解套, 排除王家..
讓文林苑可以不用理王家直接興建!
就是貪婪無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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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oyuan1 wrote:
低價強買別人的財產,這種行為不叫強盜叫什麼?
倒是你故意不提建商獲得的利益,居心叵測。...(恕刪)


請看看資料,是低價嗎?

對於事情的前因後果,沒有去了解,

只是一廂情願的悲情,

很浪費這個都更爭議所提供的學習機會。

kuoyuan1 wrote:
樂楊經由王家增加的容...(恕刪)



所以讓建商違法排除畸零地都更,市府違法通過都更,

讓王家畸零地沒有和鄰地合建的機會,那樣的畸零地的價值????

真的,你們對於事實的陳述已經是天方夜譚,和事實差距太遠。


Erichuangtw1980 wrote:
請看看資料,是低價嗎...(恕刪)


有"前因後果"就不叫強迫? 就不叫強盜? 也不是強姦...
真是服了你了!

某位大強盜跑到我家跟我談買地事宜...
結果價格一直談不攏, 所以大強盜"凍未調"...
就硬搶去蓋他的山寨! 這樣算不算強盜?

是不是強迫強逼, 很簡單!

一紙都更事業同意書就夠了, 還什麼過程跟前因後果?

難道同意戶們, 他們跟樂揚的關係都是一堆前因後果..
然後不必簽同意書就可以當都更戶? 笑話!

E大人, 你還想廢話到什麼時候?

有同意書就是沒強迫, 沒同意書就是強迫及土匪..
也就是樂揚建設公司... 這樣定義夠不夠清楚?

你要幫那些貪婪無恥的樂揚建設及都更戶掩護到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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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36戶(樂揚建設)居住正義的盲點:
36戶與樂揚建設想要的,
王家被強迫賣地, 興建文林苑給樂揚建設及同意戶爽!
而不是設法要求政府為王家畸零地問題解套, 排除王家..
讓文林苑可以不用理王家直接興建!
就是貪婪無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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