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回應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


shng wrote:
別人質疑你有沒有說謊,你的表現會比王家好嗎?...(恕刪)


王家說謊是法院認證過的,無需質疑。

dirtypoint wrote:
李小姐 只是一般的老...(恕刪)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5982
都更人生系列報導之二
士林橋下王家五兄弟的艱辛祖產保衛戰
文中:
就連原本也不同意參與更新的隔壁鄰居,也已經拿了1800萬的補償金走人

於56台,李小姐出示只拿1百萬初的補償金....

兩間都是透天,土地面積或許不同,但兩相比較下相差約18倍,這不太像是與建商勾結拿的價碼....


rleeplay wrote:
兩間都是透天,土地面積或許不同,但兩相比較下相差約18倍,這不太像是與建商勾結拿的價碼....

...(恕刪)

說勾結太沉重了

但是很可能被建商誤導利用

lelotw wrote:
王家說謊是法院認證過...(恕刪)

法院判決只是根據王家有收到過通知書的事實

王家在節目裏面解釋的很清楚了

有兩個不同地址的王家

一個有收到,一個沒收到

陳鳳馨在節目裏也說假如王家當初訴願兩個王家分開

也許其中一個王家還有勝訴的機會
rleeplay wrote:
就連原本也不同意參與更新的隔壁鄰居,也已經拿了1800萬的補償金走人

於56台,李小姐出示只拿1百萬初的補償金....

兩間都是透天,土地面積或許不同,但兩相比較下相差約18倍,這不太像是與建商勾結拿的價碼...(恕刪)


兩者是不一樣的

拿1800萬 是明確(需用文書表明) 不參予都更,則依都更前 估價 價格給予
無法分配房子 土地

而李小姐 拿100多萬,是依權變參與都更,其搬家的補償費
因為 建後,他可以拿回房子


而王家 不表態,法律上 是規定 得強制參加權利變換

因為如果 規定不表態 就視為不參與都更
那 王家就得拿都更前估價金額走人

這樣王家 才真的會吐血 ~




shng wrote:
坦白說,你對我的說法失不失望,干我X事, Who cares ...(恕刪)


小白 用你的口氣回你 怎啦 你 見笑見生氣啦

扯一堆實在看無你的論點,只有王家讓你得意 其他人都讓你失望 TVBS節目也讓你失望好吧

坦白說,你對我的說法失不失望,干我X事, Who cares ...

-----------------------------------------

我寫的也很明白:用一樣的標準--甚至是用你質疑那位李小姐說謊更嚴謹的標準

來檢驗王家自己的說法,王家說謊是法院認證過的,無需質疑。

節目裡王家的表現經不起王家自己邏輯的檢驗

這有很難懂嗎

yeh105 wrote:
坦白說,你對我的說法失不失望,干我X事, Who cares ...

...(恕刪)

別臭美了

誰說過對你的說法失不失望的

國小語文程度都應該瞭解的事你看不懂,那實在

shng wrote:
王家在節目裏面解釋的很清楚了
有兩個不同地址的王家
一個有收到,一個沒收到...(恕刪)


這當然也是個說法,可以聽聽!

只是你要不要也聽聽李小姐的說法?


dirtypoint wrote:
李小姐 只是一般的老...(恕刪)


有人知道那些熱血學生 主要都是什麼學校的嗎???

我每天都會經過那邊 說真的已經 快消火了



我覺的輿論已經轉向 已經不站在王家

shng wrote:
沒錯

王家的律師(也是“良心律師教你看穿都更法律的陷阱”一書的作者,北市都更顧問小組的成員)蔡志揚

就說過即使王家一開始就積極的參與每一個過程

並且明確的表達不願意參加文林苑案

也不太可能有和現在不一樣的結果

都更審議會只需要用同意比例的法條

依法行政一句話就可以簡簡單單打發了



真慘!
於情,於理,建商不對...
可惜法治社會,以惡法治國.


都更~都更~
我媽名下有間房子,列為海砂屋管制,怎麼不見建商來都更!!??
不就是,5樓公寓,無利可圖嘛!!

無奸不成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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