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的浣熊 wrote:確定804是國有地的話,也要把議題抬得很高的話,就變成不是王家給不給賴家人使用費這種私人對私人的問題,而可能是王家人長期竊用國有地使用權這種會讓王家陷入更悲慘境界的事情了。 你能告訴我有哪一條路不是國有地嗎國有地用來做出入巷口有何問題如果王家的房子是建在國有地上請拆掉但是門口外面是國有地哪裡違法了
yroy wrote:老太太沒有請律師,沒有寫信到相關單位,沒有上首都華盛頓陳情,更沒有自製汽油彈或以自焚抗議,只是對開發商說了一個句很簡單的話:「No。」開發商無可奈何,只得修改設計圖,商業大樓忍痛挖掉了老太太的這一塊地方。這是一個特例,開發商極少碰到的特例,是個無法用錢解決的大問題。開發商碰巧遇上一家釘子戶,絕對不可能動用推土機強行拆除,只能繞著走。...(恕刪) 說得真好.這版上一堆人以為錢是萬能,什麼事都能用錢解法.自己滿腦子想要錢,就以為別人也是
yroy wrote:你能告訴我有哪一條路...(恕刪) 804和804-2的地目使用分區都不是道路用地,如果已經使用20年以上,可以去申請變更,但目前可以查到的土地使用分區並沒有將其列為道路用地,地籍圖上也沒被劃定為既有道路,王家門口是國有地外面沒有違法,一切的問題也不在王家是不是蓋在國有地上,而是王家土地沒有任何一面接鄰既有道路這件事上。當土地沒有任何一面接鄰既有道路時,這種土地就叫做袋地,依照都市更新法,袋地是必須強制劃入更新單元的。因為袋地無法單獨申請更新改建,除了跟周圍土地整合使土地至少一面接鄰既成道路,或是協調周圍土地地主劃分部分土地改變為道路供其有價使用以外,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之所以強制劃入袋地的原因是土地若四面皆無道路,地上建物發生火災或緊急危難的時候,會造成救援困難。如果強制劃入便可以使迫使袋地問題浮現,使其獲得解決。若放置袋地不管,也就是營建署的由王家切結不做改建的方案,當王家建物發生災害時,除了救援困難之外,也可能波及隔鄰建物。而王家建物安全使用到使用年限成為危樓後,也無法申請改建或其他使用,若是王家自行修繕將陷入違建問題,僅能任其荒廢或是等待周圍土地進入下次更新時整合。所以若使用營建署的方案是最短視最危險的,僅是各方不肯讓步時而做出的無奈提案。
樓主腦筋清楚,清楚分析事理,比好市長好太多了給你1000個讚今天為王家講話的人,其實都是在幫自己講話不希望自己以後成為都更下的受害者總之,不希望自己以後成為都更下的受害者的所有人,都更該勇敢站出來,大聲怒吼勿以善小而不為,眾人為小善即大善,即與菩薩同行勿以惡小而為之,眾人為小惡即大惡,即與狼鬼共舞
skyforocean wrote:我看了幾篇討論之後,...(恕刪) 都更是都市計畫的一部分,對於都市的進步有很多方面的好處,是利多於弊很多的,且制度面的設計也是傾向三贏局面,既然是好事,法律原本就傾向大家都同意,但如果你不願意配合都市的進步發展,可以提出「不同意」。全世界的都更都是這樣子的,美國對釘子戶更是絲毫不留情面,更果斷,就是要避免這種抬價危害所有人權益,危害都市進步的人。再說一次,你如果不想要,可以提出「不同意」,這麼久不提,最後再說我想保護祖厝,想一下他們為什麼會這麼作吧?保護祖厝不是應該第一時間就說不同意嗎,到底在等什麼?
skyforocean wrote:第二,市府明明知道法有問題,還硬上(這市長已承認)...(恕刪) 大家怕的是這點誰會關心王家貪還是建商貪?當你看到市府明明知道法有問題,還會為了建商,以鎮暴規格,眾目睽睽,強拆合法民房,很少人不會怕將來這種鳥事發生到自己身上吧!市府沒有政治智慧, 犯眾怒後才紅著眼框說, 強制拆除士林王家是痛心的決定,要檢討修法, 已經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