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5732 wrote:
王家的房子是花兩百萬
都更是什麼?
為什麼叫都更?不就是都市更新,
啥叫都市更新?這不是增進公共利益?
不然呢?說來說去就利益擺不平啦。
擺得平就是好,擺不平就說他違憲,說他不好。
試問,大台北人越來越多,土地有越來越多嗎?
房子不繼續往高處發展行嗎?為什麼要給容積率做獎勵,
不就是這道理嗎?難道你家有錢就可以住透天厝嗎?
如果有錢人在大台北是蓋透天厝特區,不被罵死了嗎?
即使是這樣,你家的天空也還是大家共有的,只要蓋起來還是可以住人的,
或許這中間有很多討論空間,但是往天空發展已經是個無法改變的方向了,
一些老舊房屋是應該要改建,一來製造更多居住機會,
二來改善市容,三來新的建物也安全點。這不是增進公共利益?
如果沒有都更條例,試問這些老舊社區誰來管?
如果一間換一間,建商沒有利潤,試問誰來做?
光靠社區的人嗎?肯定是不行的。靠政府?那更不行。
還是要靠建商啦。不要看到人家賺錢就赤目。
蓋高鐵不賺錢?蓋捷運不賺錢?哪個公共設施不賺錢呢?
他們就是靠這賺錢,合理的利潤才是長久的經營之道。
如果你覺得分配不合理,這都可以討論的。
當時的大安森林公園不就是這樣。坐著的人要試著去理解站的人的辛苦,
不要只知道批判,那樣只會讓人心寒,以後就擺爛。
現在社會已經有很多這種現象了,真的要好好想想啦。
台灣什麼時候實行共產主義了???
mikebb0919 wrote:
所以你的意思是 路上可以隨邊抓個人來輪X?
再丟個5萬說
你這種貨色外面只值5千 這樣你感覺賺到了嗎
法律規定 輪姦是犯法的 -> 所以你會被通輯
法律規定 都更是合法的 -> 也規定你可以拒絕都更 -> 王家不作為 -> 所以才被拆
不提 95% 的住戶 哭訴哀求台北市政府,執行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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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不作為 -> 所以才被拆
不知道要都更,不知道有都更法, 不知道怎麼拒絕 -> 並非市政府的責任...
就像歹徒說「我不知道搶銀行是犯法的」並不會無罪一樣。
如果法律有不足,市政府只是執法(行政單位), 不是立法單位。要怪就怪那些立委跟財團掛勾。
去看看那土地後,如果王家原本就是要錢(二億),那真是獅子大開口! 該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