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人]現階段不降價不買屋者請進

不想再說 wrote:
買過房子嗎?賣過房子嗎?

如果你要買一間房子,你會不會撒價??
如果會,你怎麼撒??

這樣可以了解資訊透明的重要性了嗎?

當然,屋主可以堅持他的價錢,

但相信有討論空間的,還是佔所有交易的大多數.

資訊透明是對買方有利的,這可以接受嗎?

買方當然是希望價格愈低愈好,

如果是對買方有利的,那價錢當然會是趨向下,而不是上

如果這樣你都還不懂,那就當各說各話好了....(恕刪)


"資訊透明是對買方有利的"

這句話是不對的,是對雙方都有利,而不是只對買方,因為很多的屋主也是不懂行情的

"買方當然是希望價格愈低愈好,

如果是對買方有利的,那價錢當然會是趨向下,而不是上"

你還是一廂情願在你買方的身份。為何這是對買方有利而已呢?

買方可以殺價,難不成賣方不成能加價嗎?

只要這個房子對買方而言是無可取代性時,如果釋出量實在太少,對於想要買的人而言,由於先前等的太久都沒人

賣,一旦有人釋出,只要負擔的起,價位不要超過別人太多(有人覺的超過20%也無所謂),就會比較勇於出價。

也由於太多的人搶,多組買方就會一直加價上去了。

如果你不懂這個法則,只能說你買的房子的地點都太差,不懂的什麼叫做好房子人人搶的情景吧。


"買過房子嗎?賣過房子嗎?"

我買賣的房子應不會比你少
關於房價為什麼應該透明化,建議可以參考老年分析師的文章

http://jamesbond2008msn.spaces.live.com/default.aspx

簡單來說,就是房價具有向下僵固性,本來就易漲難跌。如果價格不透明,更容易使交易價格不斷提高,而無法下跌以反映市場上真實的供需狀況。

在這裡摘錄如下:

----------------------------------
1. 房價難以評定,實務上最常以鄰近的同類型房屋的成交價為參考,且會有定錨(Anchor) 效果。這也是建商常用的推價手法,例如最近才在三重市蓋的一棟指標性的高樓住宅,突出於當地老舊社區的房型,強調可以欣賞河景,試著以破壞當地行情的高價(例如50-60萬一坪)來賣,只要有成交案例,很快就可以推升附近其他老舊房子的價格。同理,豪宅雖然號稱 target 特定少數族群,卻也確實帶動鄰近的一般住宅的房屋的比價效果,再一波波向外圍來擴散,等到 100 萬一坪被民眾的心理視為很高但「常見」的價格時,就再拉升豪宅跳到一坪300萬,炒作風水龍脈、歷史文化價值,若能有成交,一方面會再帶動其他豪宅的比價效果隨後再次一波波擴散出去,一方面甚至就能從七星山沿著中山北路到總統府一整條線,通通以被當作龍脈寶地來對待,這是叫推銷話術、還是炒作,就看你站的角度在哪邊。當然炒作的起來也要有背景條件,房地產在現行環境與制度下,確有被炒作哄抬的條件,我們往下來談。

2. 房屋的交易相對於總存量而言,流通率低,卻有比價效應,mark to the market,也就是以少數成交案決定整體的房價。台灣的房屋成交量,每年約在20萬戶到50萬戶中間,後者為上波房市熱潮的高點的紀錄,這與現有居住的房屋750萬戶相比,數字非常小,但成交的價格就決定了其他房屋未來的交易價格。也就是說,投資炒作的資金可以有相當大的槓桿效果,讓炒作者或大規模土地建案投資佈局者能夠以小餌來養大魚,以部分成交案例的示範性效果,來帶動周邊房市的行情。再若以小範圍的區隔市場來看,我們可以觀察到鄰近的住家若有新成交價,一般也就成為後續的參考價格,而且這個價格有易漲難跌的特性,原因如下所述。

3. 房屋擁有者在當地生活的感情因素、房屋的搬遷成本,會讓現有自住者傾向不隨便搬家,不輕易賣房子,只要在沒有迫切的債務償還壓力下,要賣,通常也就要等個好價錢再賣,以附近同類型房屋,最近成交價的高點為售價的參考點。因此房價有易漲難跌的特性。

4. 房屋為耐久性消費財,耐用年限高達數十年,不同於一般消耗性消費品有保存期限的問題,例如蔬菜沒賣完過兩天就會沒人要,因此價格最能反映「當時」的供需情況。相對的,房價低時,自住者、或沒有迫切還債壓力的投資者都能夠忍住不賣出,這使得價格下跌有支撐,形成了向下調整的僵固性。
------------------------------------
------------------------------------
8. 交易資訊不透明,房價成交資料只有房屋仲介業者蒐集較完整,卻被當作商業機密,在房仲業者支持下,不對稱的資訊給房屋賣方帶來主導價格的優勢,而能輕易哄抬房價。就單一交易而言,這點傷害的是買方,就整體房市而言,被推升的房價趨勢,傷害的則是所有自住型的房屋需求者,社會為此付出的隱性通貨膨脹的成本之大不再贅述。至今政府只有鼓勵、但無決心建立法規制度,將交易的資料透明化,是這項問題的根源。從另個角度看,房仲業者的收入是以成交價的某個百分比(原則上是 5%) 來計算,成交之後,個案的成交價只能口耳相傳,業務員為了拉高業績獎金、炒熱行情,自然會傾向高報附近的成交價,誇稱多少人急著來搶購,給買方一種必須追價成交的壓力,資訊不對稱下,形成經濟學理所謂的價格獨占力,也就是賣方有較大的價格主導權,自然對房價產生推波助瀾的效果,而這點也是房市在自由交易底下無法達到經濟效率的原因之一。
-----------------------------------


http://phecda.blogspot.com
所以房仲是不是不自覺的變成拉房價的打手?
因為交易資訊不透明,加上底價以上才能拿4%
上次有個房屋我請人查一年半前成交價1400-1500
因為急要買屋,開了1900居然直接被打槍
因為沒有到底價?!
後來讓我有賺到1900的感覺,反正現在還有地方住

其實我後來用房仲的角度想想也沒錯
與其花時間幫忙跟屋主談
還不如趕快回絕,看你會不會再加碼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