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一案~好不容易有人可以說清楚了~!

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及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3名委員包括蘇友辰律師、翁國彥律師和曾威凱律師,今(30)日也發表公開聲明指出,因為北市府處理「文林苑都更案」的手段極其粗暴且粗糙,對人民最根本的居住及財產權利保護,毫無尊重並予以落實的意識,所以正式宣布辭去委員身份。

這三位律師應該看的比這位大學生還清楚

挺建商及北市府作為的人也請多看看
連郝市長請的專業法律人士都不想跟他共事了
你們對法律的認知有他們熟悉嗎?
這些專業人士肯定看出了北市府的態度是傾向了某一方,而.....

節錄這句「對人民最根本的居住及財產權利保護,毫無尊重並予以落實的意識」
這才是「今天是王家,明天是你家」的重點好嗎?

至於王家可拿到多少補償那是他家的事
但是擁有房屋財產權的王家被拆掉
卻可以拿來當作不願參與都更戶的借鏡
執法者的態度很重要
都更法有無盲點更重要

sunhm wrote:
1. 建商如果沒有王家的地, 約可賺多少?
2. 把王家的地納入後, 約可賺多少?...(恕刪)


納入當然賺更多,
你買飲料被7-11賺多少,被物流賺多少,被飲料廠賺多少,又被包材廠賺多少,
商人當然有利可圖才做,但是賺錢未必是罪惡,
政府就是如此才與建商聯合都更,希望能創造三贏的局面,
市容建築可能煥然一新,但一定還是會有人不喜歡,只喜歡屬於他有感情的舊屋,
現在的都更法容許這樣的人存在嗎?
我想在民主社會的台灣是可以的,但是目前要在都更法的遊戲規則下表達,
若這些不喜歡更新的人是老先生,不懂法律只能眼睜睜看著程序走完,
房子被拆,不知該如何在遊戲規則下表達自己的權益,
我認為還是指向檢討"都更法"

super yuan wrote:
你才搞笑!!
小心被10人一次圍毆.....

請把發文前後看完!!

有人恐嚇要圍毆我耶。...備份起來。

陳小宗 wrote:
我只對這句話有興趣!...(恕刪)


不能說一定會倒閉,只能說很有可能,君不知,即便遠雄集團,負債率也有近六成,其他住戶違約金,再加上銀行抽銀根,該建設公司除非隨便可拿出十幾億的現金.......不管怎樣,個人覺得建設公司原本運作模式就很像是洗錢..

p30236 wrote:
我不解的是為什麼郭元益總部大樓可以說不、右上角跟左下角共四個X的部分也可以說不
唯獨王家兩棟透天厝就沒有說不的權利?..(恕刪)


郭源益總部大樓,就在馬路邊, 地址是士林區前街. 左下角那塊有應公廟土地,也是在馬路邊,也是士林區前街

王家地址是士林區前街五巷16號與18號. 門口一開門,就是捷運線拆房後,留下的人行道,還有路障擋在路口,車子不能開進去

王家口口聲聲說要自己改建,請問你們家門口根本沒路, 灌漿車要怎樣開進去?
連googlemap街景車都沒辦法開進去拍照呢. 你們王家能把小轎車開到家門口嗎?

各位不要在家裡打嘴砲, 親自去現場看看吧.
現場的地形這樣看起來, 王家能自己改建嗎?

所以都更委員要求,王家要被納入基地範圍. 不然等大樓蓋好, 王家就是被困在圍城裏
我只想說王家運氣好, 捷運線如果有點挪過來,你們家老早就因為興建捷運而拆掉了

這樣的地形,還要開價兩億, 是真的蠻高的


天使殺手 wrote:
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及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3名委員包括蘇友辰律師、翁國彥律師和曾威凱律師,今(30)日也發表公開聲明指出,因為北市府處理「文林苑都更案」的手段極其粗暴且粗糙,對人民最根本的居住及財產權利保護,毫無尊重並予以落實的意識,所以正式宣布辭去委員身份。

這三位律師應該看的比這位大學生還清楚

挺建商及北市府作為的人也請多看看
連郝市長請的專業法律人士都不想跟他共事了
你們對法律的認知有他們熟悉嗎?
這些專業人士肯定看出了北市府的態度是傾向了某一方,而.....

節錄這句「對人民最根本的居住及財產權利保護,毫無尊重並予以落實的意識」
這才是「今天是王家,明天是你家」的重點好嗎?

監察院跟檢調單位都還在裝傻,還不主動調查是否有官商內情。
"居住及財產權利保護"

另外的居民難道沒有嗎?

那如果彼此衝突怎麼辦?

是不是要走法律?

恭請釋憲
拆房子有給錢吧
應該就還好
就算你住豪宅也只是暫時
因為你總有一天會死掉
你只不過是幾十年的時間住在這裡
你不會永遠都是房子主人
祖先留下來的是沒錯
可是祖先都走很久了
搞不好都投胎做別人家小孩了
他們會在乎房子要不要留住嗎


wirmmmok wrote:
文章來源是yahoo...(恕刪)
crab69 wrote:
王家口口聲聲說要自己改建,請問你們家門口根本沒路, 灌漿車要怎樣開進去?...(恕刪)

王家現在是怎麼蓋成的?
又是怎麼回家的?
能不能自己蓋是人家的事..人家都沒意見..幹嘛那麼熱心?

萬般理由..就是覬覦人家的土地..說出來還比較光明正大..

ohavav wrote:
"居住及財產權利保護"

另外的居民難道沒有嗎?

那如果彼此衝突怎麼辦?

是不是要走法律?

恭請釋憲


王家參不參與都更
對另外的36戶本來就不衝突
是建商想多賺點錢
把王家的地都變成他家的
還把預售屋都賣光了
結果回不了頭
只好拿這36戶的住戶來打王家

所以建商還未搞定王家
就賣掉人家房子才是問題的根源

不然在今年2月營建署開的協調會
也是希望北市府能請建商重新考慮把王家排除在都更範圍之外
營建署可提供相關的行政協助(這是王家30日上謝震武節目說的)
可惜剛上述的問題根源已經讓建商回不了頭
只好~~~拆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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