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有這件事情的發生~~~應該回歸最原始的都更法!!
都更法有太多的疑慮~~~這是中央官員及立法委員自已承認的
既然"都更法"是有瑕疵~~~為何官員們及立法諸公們不趕快去做調整呢??
讓有瑕疵的法案繼續運作~~~也讓有心人繼續鑽漏洞賺大錢!!
舉一個例~~~都更區域是由誰提出呢??
都更法裏有位叫實施者的人~~~可以是任何人(包跨自辦的跟建商)
目前大多數是由建商提出~~~也就是給了建商一把"尚方寶劍"
讓他畫土地送都更~~~然後公告30天~~再來開公聽會
區域內的土地擁有者~~~必須去參加而且明確表達"願意"及"不願意"
如果沒參加或沒表達意願~~就表示不反對
寫到這就已經有太多"眉角"可以運作了!!
希望我們選出的立委及位高權重的官員們
好好的用心做事~~~別再搞一個漏洞百出的法案
來製造社會事件~~~徒增小老百姓的困擾!!
政府出狀況要國賠~~~可是在花我們納稅人的錢耶!!
就算王家有人贊成有人反對
不代表有人贊成就非得賣不可
因為有人反對!反對!反對!
今天你家房子三兄弟繼承
一個要賣兩個不賣
都還沒喬攏
建商就來拆房子!還說賣出去了!
丟下錢叫你們滾出去
不管王家意見多分歧
那還是他們的房子
唯一得利的就是哪個想賣的人
因為他不住那裏
跟一堆只看中錢的人
不管是非程序正義的人多說無意義
我看那些贊成拆的人
大概就是類似那些想賣的兄弟之一
不然就是想都更卻沒辦法都更的人
因為他只看到對自己有利的
哪管別人家死活
大部分人是反對居住正義和程序正義出問題
管王家有錢還是沒錢?
是不是死要錢?
那是王家的事
怎不想想是建商貪得無厭?
不願少賺一點
大家在乎的是哪一天你不願意
結果建商和政府卻可以強制來拆你家
在說到房價問題
我朋友家族有一小塊畸零地地5坪
那邊一坪平均30萬
有家店就是需要他們的地當出入口
最後成交300萬
沒辦法!因為店家"需要"
人家開價!你需要你就得買單!
但是店家之前還是有出入口呀
只是比較不明顯招牌比較不正而已!
他也可以不買那塊地
但是為了好看!他還是買下去啦
試問說王家貪得無厭的人
是你的話你願意只用150萬就賣給店家嗎?
說到底
建商為了錢!王家為了錢!
你到麵攤買麵吃
老闆說一碗賣50
你可以說我覺得你那碗麵只值20元
但是麵我照樣要吃!錢丟在櫃台!要收不收隨便你嗎?
難道我可以跟帝寶的屋主說
你們旁邊舅公寓的房價只有一坪60萬
所以我要買一戶不過只用一坪60萬跟你買
錢現在放在你家的管理室!我明天就要搬進去!
你快點給我滾!
可以這樣嗎?
他只是提出他找到的證據能夠證明其實王家的態度曖昧不明,也想參與都更來分一杯
來反駁之前的五分鐘煽動群眾懶人包......"我只要我的舊家"這個概念
懶人包的可信度非常值得懷疑,甚至可以說有一半都是假話或是沒說出真話,
這是我最近每天都在看這個事件的相關分析
甚至之也聽過建商要給他們兩戶有一樓的,不知道是透天還是店面,但要他們地下室當停車場。
看來可能想要更高的利益導致這種對王家最有利的結局沒有發生(有兩間一樓店面)
而且雖然王家產權獨立有兩塊地,但重點是沒有"建築線-沒有接鄰出入的道路地"這個缺點!
屬於裡地或是帶地,要拿鄰居的地來出入通行。
這樣的兩塊地在士林可以賣到兩億?王家人太自抬地價了
我只看到王家對自己有利的就拼命宣傳自己的委屈,但又不是沒有補償,還住旅館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