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文林苑翻版張金鶚:第三協商平台、法院代拆


Erichuangtw1980 wrote:
K大,

在上次我們討論同樣的議題後,

透過網友的指導,有另外找資料,所得到的答案和 h大 的解釋一致,

因為我發文的原則基本上是必須在網路上有案例或官方說明能註明出處才會貼出,

所以沒有提出來和你們討論。
...(恕吐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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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huangtw1980 wrote:

因為我發文的原則基本上是必須在網路上有案例或官方說明能註明出處才會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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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 賣周杰倫 演唱會入場卷

E wrote:因為我發文的原則基本上是必須在網路上有案例或官方說明能註明出處才會貼出,
??????????...(恕刪)

謊言 E,

Erichuangtw1980謊言包之3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4&t=2997245&p=85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4&t=2997245&p=80

文林苑消防問題沒有問題?

文林苑現址現圖,及四周消防通道狀況如下,


這種狀況可以申請建照過關,或如E大師所言,等蓋完再修正?

引用m大回答E大師的覆詞:

文林苑西側靠文林橋部份:

規定四米消防通道,文林苑十五層高樓雲梯車進出需六米道路,故不合法。
基金會郭元益人行道未順平而突起,且需先拆路招才行。
就算勉強過了郭元益前之3.3米,需倒車才可出去,後方美材行跟更北面無法通過。

請問文林苑南面如何 "消防車根本難以進出”,路寬是多少?
A:文林苑南面完全不臨路「路寬0米」

請問文林苑東面如何 "消防車根本難以進出”,路寬是多少?
A:文林菀東面不臨路,臨捷運線形公園。消防車打救是需於捷運下另一邊之兩米死巷進行
(自小客駕駛技術差一點的話,會磨到照後鏡或車身輪胎擦到路燈桿的2米路)。「路寬0米」。

請問文林苑北面如何 "消防車根本難以進出”,路寬是多少?
A:文林苑北面為其本身設計之地下停車出入,臨未開通之後街六米計劃道路。
文林苑僅開通臨基地的部份,路長有3餘米。
後街前後之計劃道路未開通,皆僅可容自小客或小型消防車單向由後街21巷進入搭救,
且救災後需原地倒車21巷接堤防旁道路進出。==
================
Z 大發言:
文林苑除了西面外,其他各方面,目前為止,都不具"備"被"消防車可以進出的條件!

而且就算是這個西側可進出地方,實際上目前為止,是"可進不可出,要出請倒車"!

的狀況,因為靠西北方,路後來越來越窄,根本無法直通到北方那條巷弄,

文林苑本身的退縮,只能改善"文林苑正西側"的供消防救災空間,不能改善消防車進出困難

的原生問題!


你能想像當大火發生時,消防車要從西面進去,結果要爬上人行道,拆掉路標,

甚至可能必須排除在人行道上的機踏車,才一台進入火場,接著再一台,要出去時,

必須要一台一台退出去的救災效率? 區區幾分鐘,保證你本來不死人的,會變成有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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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 賣周杰倫 演唱會入場卷

看完我們紀大師,E大師,h大師三寶(真的覺得你們很有才,了不起!)

對文林苑消防通道的看法,我只能說,好厲害,你家房子蓋成這樣,

消防局建管處讓你過,有人還敢買,我無話可說!


其實,合不合法,反正市府說合法,你就算去告,也是照樣過得了關的!


紀大師等人,卻認為"公共利益"的文林苑,這麼大規模的住宅,

四周沒一條正規的消防通道(消防局說不是,你們也很高興說不是!)

竟然大家會認為這是沒問題的,這還是符合都更精神,可以強制好好拆的"公共利益"?

真不知道你們在想什麼? 在幹什麼?


如果我是你們幾位的客戶,真為你們這種思維感到心寒!

有錢就好了? 剛好法律沒規定,那麼消防通道隨便怎樣沒差?


如果文林苑照原案蓋好,讓你們來賣,要是有顧客提出像我講的"難以進出,效率低下,

甚至不合規定的消防通道",你們也拿你們這套說法,說:" 沒關係啊!

市政府本來就沒規定房子四周一定要有消防通道!" 去敷衍你們的客戶!? 這樣對嗎?

今天幸好文林苑已經完全停在那裡不動作了,不然,要是有哪個議員心血來潮,拿這個去問市長大人,

或都更處,你看看都更處敢不敢像你們這般"不關我事"態度去應付了事?


你們幾個這樣幫建商護航,捅王家刀子,別以為只是大不了拿不下王家而已!

大家都看得出來,這些都是唯利視圖,毫無責任心及是非觀念的一群!

你們一起葬送的,是廣大的地產業形象! 政府都更單位的公信,還有都市更新的未來!

越描越黑,越抹別人,自己也越髒! 別再繼續毀人自毀好嗎? 毀王家,你們幾乎辦不到,

人家現在又沒收錢,表面上也是"原地重建"的合理訴求,怎樣都立於不敗之地!

卡都更不是王家的責任,也不是王家可以做主的,你能把他們怎樣?


毀你們自己, 毀樂揚建設,毀同意戶形象, 你們繼續狡辯,繼續扯蛋,就會"成功"了!



march168 wrote:
謊言 E, Eric...(恕刪)


你們為何不貼出我完整的回复的貼圖呢?

不是告訴你們,如果消防有問題,請去提告,

可是王家的7個訴訟,沒看到消防問題,(如果我漏看了,請告訴我)

一個問題你們一直避答:
如果郭元益旁的道路3.4米是違法,不管有沒有文林苑是不是應該馬上改?而不是留著卡住以北所以社區的建築




消防通道的解釋,h大已經解釋清楚了,

你在轉貼M大資料的時候,有沒有去了解法規的出處?
下面是你的剛剛貼m大大的資料:

規定四米消防通道,文林苑十五層高樓雲梯車進出需六米道路,故不合法。
基金會郭元益人行道未順平而突起,且需先拆路招才行。
就算勉強過了郭元益前之3.3米,需倒車才可出去,後方美材行跟更北面無法通過。




文林苑十五層高樓雲梯車進出需六米道路,故不合法。
你找的到6米道路的法規嗎?還是自己編的

基金會郭元益人行道未順平而突起,且需先拆路招才行。
真的不平順嗎?請告訴我段差多少?

後方美材行跟更北面無法通過。
為何要過美材行,那已經是文林苑以北的地方,你要他們拆屋子讓消防車通過嗎?

就算勉強過了郭元益前之3.3米
為何是勉強,路是3.4米吧,旁邊是人行道,加起來是5.6米,消防車2.5米寬,勉強通過.....



問我最近的回复貼文如下,之前已經討論幾十篇了,

ZZZ ing wrote:
看完我們紀大師,E大...(恕刪)


老實說,和你們不同意見的就打為建商打手,就說為建商護航,對都更受害者聯盟歌功頌德。

其實大家對事件除了關心,還想了解事實,判斷是非,

相互討論,看看有網友可有意見供參考。


如果你不認同,可以提出消防如何規劃才可,讓大家見識見識,好好學習。

之前你說可以不用到鄰地排除畸零地,網友麼期待很久,你就要一個100萬


罵容易,但是能不能提出解法,才是重要。

當然,你一貫的論點,接受王家的條件不然排除,問你如何合法排除,問都更處?



ZZZ ing wrote:
看完我們紀大師,E大...(恕刪)


文林苑的消防安全,我也認為可能會有問題,不過,那跟”消防通道“一點關係都沒有就是了

關於“消防通道”與“消防車輛操作空間”的解釋,我想對一個自稱為學術界人士的你,應該是足够了
就像上次的算數問題一樣,我給你的建議還是:
其實只要不要再針對消防通道的解釋硬拗,沒有人會要你承認你自己的錯誤的
若是你執意要在硬拗下去,那是你的選擇,隨便你

Erichuangtw1980 wrote:
老實說,和你們不同意...(恕刪)


既然你把之前Z大的解法都無視 那何必一直輪回要解決 能否排除權力不在都更處難道鄉民能決定

你對王家窮追猛打對建商就完全不管 連解釋法規都能比法官大
大慈大悲的zzzing,您趕緊去想辦法把文林苑都更案撤銷吧!您可以解救上百條人命喔!也可以讓王家解套。功德無量啊!您覺得有問題就去檢舉吧!在這裡打嘴炮文林苑還是會蓋下去的!沒有用的。

對與錯都您幾個說的算就是了,沒關係啦!您幾個可以請去丈量一下文林路西側通道有幾米寬,跟大家說一下。
依照z大師規範,這還是人住的嗎?政府怎麼可以讓這些人住在這些區域呢?發生火災死傷無數啊!

橋邊住戶的悲哀,現況無法改善的窘境,讓您幾位見獵心喜,假議題消防問題,實際上竟只是為了要建商花費鉅額買下王家的推脫之詞。

你們在講建商在拆王家前跑去信託,別有用心,為何你們也不講講,為何王耀德的長輩們,在去年一月把他們名下的持分賣給王耀德?不是說多愛他們的家,為何要放棄,全部給王廣樹父子,王耀德有何本事可以花1000多萬現金買下他叔叔的持分,錢打那來的。有沒有逃漏稅呢?

幾位大師們,請開釋一下吧!

肥貓宅男 wrote:




http://epaper.tfd.gov.tw/cht/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4&article_id=631

請告訴大家沒有消防通道要如何讓消防車走 更何況文林怨哪裡足夠消防車通過...(恕刪)

沒有消防通道,就走一般道路啊。全臺北市就只有182條消防通道,我家周圍的道路就不是;如果你也住臺北,你家建物四周的既有道路也很有可能不是。你家的消防安全也不會因為旁邊有條消防通道就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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