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文林苑釘子戶? 上百人聲援


peterTG wrote:
地址的部分全部公布出...(恕刪)


那你去問公視記者吧,為什麼當時要把那二張照片不打馬賽克,讓王家人下不了台?

peterTG wrote:
地址的部分全部公布出...(恕刪)


八月、都更、拆王家(上)
http://pnn.pts.org.tw/main/?p=28993
文末有附件(高等法院判決書),已有王家四人的住所。

王家爭執之西園路地址,於高等法院判決書中,王廣樹先生的住所,兩個地址一致。


現在王家事件沒啥新進展
發現某大導演的臉書上又開始號招另一話題了
果然齣齣精彩無接縫

這次是王家下次會是誰主演?
看來鄉民天天有得忙囉


這些資料並不算個資
只有身分證字號算個資
不信的話你可以去網路上去調閱土地謄本
除了身分證字號外,這些資料是任何人都能查得到的

gladiator wrote:
看不出來你很不想說,你一路相挺建商,建商感覺揪甘心耶…

....你說別人挺建商,其實是你一路挺王家(或者反建商)吧...請問你心中只有立場嗎?不用管是非了對嗎?

gladiator wrote:
今天政府違法行政一路爆,正常不白目的都躲起來了,好聾冰就這點還不算白目,你倒是一路相挺無怨無悔,我只能說司馬昭你好…


....請問何時違法行政了?違的是哪條法?
....我看到的是今天王家謊言一個接一個被戳破,原本挺王家的民粹控,正常不白目的都閉嘴了,就剩你一路相挺無怨無悔。道理講不過別人,就逢人便說司馬昭,要不要換個詞啊? 你對司馬家有特殊的感情? 還是我也該說司馬衷你好?


gladiator wrote:
你是第一天出社會嗎?沒龐大資源與後盾,台灣法律會佔在你那邊?姑且不論法官是否判決正確,光收集證據打贏財團,這絕對不是升斗小民有那個管道能玩的過對方的,你卻說阿…王家可搞定…還是那句話…你是第一天出社會嗎?

....來來來,你出社會多久說一說。看看所謂台灣社會「出很久」都養出些格調如何的傢伙。你對台灣法律不滿?還是你覺得沒有法律比較好?還是你認為凡是升斗小民告財團,法官一定要判財團敗訴才是對的?








gladiator wrote:
好笑,政府違法你一直...(恕刪)


你才好笑耶~
請問政府違什麼法? 看來只有違你訂的法吧!
請問建商違什麼法? 看來只有違你訂的法吧!

王家有沒有訴諸"民粹",你自己心知肚明.

在法規未修改前,一切按法規做,何來違法之說?

所有被限制出境,被限制居住地,是不是都是政府違法????
這一篇冷掉了!
只剩口水之爭
5478ant wrote:
那妳很有空.可以去幫...(恕刪)
kk9951 wrote:
王家有沒有訴諸"民粹",你自己心知肚明....(恕刪)

寧古塔將軍 wrote:
原本挺王家的民粹控,正常不白目的都閉嘴了....(恕刪)

既然提到「民粹」,
就想去深入瞭解「民粹」是褒意詞亦或貶意詞?
從網路國家圖書館裡找到一些關於「民粹」社會現象的研究和思維資料,
其中一段提到「民粹放在精英 (elites) 與群眾 (masses) 緊張對壘的脈絡中來看,民粹是一種人民不滿現狀的意識形態,它認為現有社會秩序其實是統治階級藉壟斷權力、財產、血統、文化而確立。(Shils, 1956: 100-1) 民粹主義者認為統治階級所代表的制度,既腐化又缺乏智慧;因此,寧願相信人民自己,也不相信這套制度。 (Shils, 1956: 101-3) 民粹主要的特質就是對政府的怨懟。」
文中亦提到「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學者們對民粹的分析甚少將它當成絕對負面現象來看待,它僅代表基層人民對既有制度、精英統治的不信任,這個字眼是中性的。
上文部分文字節錄自http://reffaq.ncl.edu.tw/hypage.cgi?HYPAGE=faq_detail.htm&idx=1775網頁
台北巿的都更拆除案件現在已全面暫停,
這表示北巿政府其實可以緩拆文林苑王家,
只是北巿府不認為它需要這麼做。
但以我個人的觀點而言,
我對政府的要求不只是依法行政,
政府的行政還必須要能實現正義和公理,
因為法律的制定和執行難免不夠週延、難免會產生不必要的傷害,
依法行政的過程中要避免產生不必要的傷害靠的就是執政者的智慧,
就好比面對一個充滿爭議且已定讞的死刑判決時,
法務部長雖然無權更改法官的死刑判決但他有權不批准執行並尋求救濟途徑,
當然,
法務部長也可以不理會那麼多閉著眼睛直接批准也是依法行政,
這種依法行政只要設個電腦程式即可執行,
要政務官、公務員何用?

另外近年來有些媒體只要遇上和自己反對的聲音就說是民粹,
什麼是民粹又有多少人能搞清楚?
如果說王家搞民粹,
難道硬要拆王家不是民粹?
ncvt wrote:
台北巿的都更拆除案件...(恕刪)

硬要拆王家?這句話已經證明了閣下毫無法治觀念,那明天乞丐就可以合情的去搶中央銀行了,我快要餓死了,所以可以違反法律規定去偷搶拐騙嗎?這行為不合法不合理,但合情,就跟王家的行為相同,能說王家的行為是對的嗎?
拆王家是完全符合法律程序的,並且是走了幾年,不是今天說拆明天就拆的
請去搞清楚整件事的來龍去脈,不然就會流於憤青者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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