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打倒不勞而獲的大地主後代!!!
rogerkuo2001.tw wrote:
拆也拆了但鬧大了要平...(恕刪)
法院的話

問問跑過法院的人

有幾個相信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這句話

是許多跑法院的人的心聲

上次看高等法院法官貪汙案

家中古董排滿

誰會相信法院是公正的
誰相信只有哪幾個貪汙
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化!
紀 wrote:
熱血的青年,可以看一下小弟寫,再決定是否要站出來.還是當個路人就好了

王家發言紀錄與法院懶人包...(恕刪)

站出來不是不好,熱血青年看的是政府惡劣的行為,我們看的角度又不樣,高房價時代,害了無知的住戶,肥了貪婪建商,爽到某某政客或基金會。
基本上土地價值 會因為坐向臨路大小而有不同的價值
還有土地的方整跟大小也會影響價值
簡單的講 如果整塊三面臨路+後面捷運公園整個約1000坪的土地就有可能一坪三百萬
而且真的三百萬一坪就代表 建商可以建坪一坪約90萬銷售價格
事實是沒有 而且現在約來到6x左右
現在就簡單的回覆 如果當初建商是賣約45萬
整塊基地的平均土地成本約140-150萬一坪
但是我看這塊地沒有臨路 我估計只有80-90萬
但是因為都更 王家有可能持有一整塊的持分
提昇本身不動產的價值增加許多
而且也可以解決土地被私有地包圍的困境
其實王家不能默默不去協調 因為他的臨地即將被拿去改建
那他肯定會有影響 出入跟基地安全的問題
所以是我一定要重頭到尾去了解開發的過程
因為簡單的來看這個最大的問題就是臨地糾紛
你去看多少鄉下很多土地都沒有連接到馬路
結果一堆土地蟑螂去買水利地
然後強迫地主去高於市價去買回臨地
不然就圍起來不讓你使用
還有之前南勢角興南夜市的土地糾紛也是一樣的問題
店家有賺錢的就是拿錢買走路用地
沒錢的就不能把營業器材放出來
結果還是靠政府出來調停
就是大家都不要用 但是只能供大家走路用
最後夜市就沒落了 結果是兩敗俱傷
我沒有支持建商跟政府 只是覺得如果自己的土地有問題
要自己去爭取了解 而不是默默說我要維持現狀就好
那個鳥懶人包,有多少信服力,打它當做寶.
noah538 wrote:
>>他家的地,他就算賣二十億也行,買不起就滾蛋

>>不是買不起就用搶的,懂?


...那麼世界上所有釘子戶也都不是貪心的!!

地在台灣,就要守你們自已選出來的立委、立院三讀通過的「都市更新法。悟?

...(恕刪)

我對釘子戶這詞滿反感的,這是雙方利益妥協問題,你跟建商達成協議,是你願意把你家財產分享給建商,你有這胸襟,我作不來很佩服,到時後算一算划不來,別在那哭。
每個都市都有貧民區都有舊房子,對建築審美觀又不一樣,別打著都更行斂財之實。
胡亂比喻、用辭下流、
是否理性的討論一下、用反對或同意的角度反應不同的看法、再由大家判別、不是很好

豪哥大 wrote:
看一下專業持平的論調吧
.....文林苑事件/學生觀點:三方小錯造成悲劇
http://tw.news.yahoo.com/文林苑事件-學生觀點-三方小錯造成悲劇.html;_ylt=AiTBHK1YhpjMvmWM7yDthh30BdF_;_ylu=X3oDMTRidnM2bW5kBGNjb2RlA2N0LmMEbWl0A01vc3RQb3B1bGFyIExpc3RpbmcEcGtnA2MzZjAwNTZjLTcyOWItMzRjOS1iOWMwLWYzZWUwYWRjZmRiNQRwb3MDMQRzZWMDTW9zdCBQb3B1bGFyBHZlcgMyMzZmMGY2MS03YTMyLTExZTEtYmZkZi05NGRlODI5MDg2ZGU-;_ylg=X3oDMTJhbTY4aTFhBGludGwDdHcEbGFuZwN6aC1oYW50LXR3BHBzdGFpZAMEcHN0Y2F0A2hvbWV854ax6ZaA5paw6IGeBHB0A3NlY3Rpb25zBHRlc3QD;_ylv=3

一棟超高大樓只有
一知半解又充滿情緒性的發言真令人反感...


這篇學生寫的評論我看過, 只有四個字給他: 似是而非。
想要從理性客觀的角度去討論, 出發點很好,
但是內容其實很可笑...

無奈的是, 很多沒有思考能力的人瘋狂轉載,
還以為是"專業持平的論調"? 唉...
SeanWsy wrote:
這篇學生寫的評論我看...(恕刪)


這個鳥學生評論能信,那不是把在社會上久經磨練的鄉民當做白痴.
把它當作寶,信它不都是屎都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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