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vt wrote:
台北巿的都更拆除案件現在已全面暫停,
這表示北巿政府其實可以緩拆文林苑王家,
只是北巿府不認為它需要這麼做。
但以我個人的觀點而言,
我對政府的要求不只是依法行政,
政府的行政還必須要能實現正義和公理,
因為法律的制定和執行難免不夠週延、難免會產生不必要的傷害,
依法行政的過程中要避免產生不必要的傷害靠的就是執政者的智慧,
就好比面對一個充滿爭議且已定讞的死刑判決時,
法務部長雖然無權更改法官的死刑判決但他有權不批准執行並尋求救濟途徑,
當然,
法務部長也可以不理會那麼多閉著眼睛直接批准也是依法行政,
這種依法行政只要設個電腦程式即可執行,
要政務官、公務員何用?
另外近年來有些媒體只要遇上和自己反對的聲音就說是民粹,
什麼是民粹又有多少人能搞清楚?
如果說王家搞民粹,
難道硬要拆王家不是民粹?
NO NO NO
台北市政府全面暫停都更拆除案件
只不過表示台北市政府高位者的鄉愿與媚俗
你說的死刑的例子,個人認為引喻失當
對一個死刑判決定讞的囚犯,是否批准其死刑執行,並不影響受害者與社會上其他人的生命財產現況
簡單一點說,法務部長蓋不蓋章、槍不槍斃這個人,除非監察委員跟他對著幹,強跳出來彈劾糾舉他
否則是不會被告瀆職、甚至國賠的
但是文林苑王家判決定讞而未執行,且法律要求政府代為執行,而政府故意不執行
是會影響到其他同意護36戶、建商、購屋者的權益
台北市政府很有可能面臨36戶、甚至更多人共同提出的國賠訴訟
不依法行政,真的被判國賠,就是你我要共同買單!
另外,死刑判決定讞,法務部長卻不執行,是對的嗎? 是對的嗎? 真的對嗎?
法務部長真的沒有涉嫌瀆職嗎?
要不要用小老百姓的民粹方式來公投一下?
安迪月亮 wrote:
既然提到「民粹」,
就想去深入瞭解「民粹」是褒意詞亦或貶意詞?
從網路國家圖書館裡找到一些關於「民粹」社會現象的研究和思維資料,
其中一段提到「民粹放在精英 (elites) 與群眾 (masses) 緊張對壘的脈絡中來看,民粹是一種人民不滿現狀的意識形態,它認為現有社會秩序其實是統治階級藉壟斷權力、財產、血統、文化而確立。(Shils, 1956: 100-1) 民粹主義者認為統治階級所代表的制度,既腐化又缺乏智慧;因此,寧願相信人民自己,也不相信這套制度。 (Shils, 1956: 101-3) 民粹主要的特質就是對政府的怨懟。」
文中亦提到「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學者們對民粹的分析甚少將它當成絕對負面現象來看待,它僅代表基層人民對既有制度、精英統治的不信任,這個字眼是中性的。」
既然您很會查書
就算在學者眼中「民粹」兩字不是絕對負面
那麼能不能查出有哪個學者將民粹二字當成絕對正面、或是相對正面的描述?
如果有實例就更好了
例如:
哪個國家(或者哪個革命團體)的制度是把「民粹」置於「法律」之上的?
哪個國家(或者哪個革命團體)不是依法律行政,而是依民粹行政的?
哪個國家(或者哪個革命團體)的司法機關不是依據法律解決人民糾紛,而是依民粹解決的?
哪個國家(或者哪個革命團體)曾經公開宣稱或者公開施行,依據民粹而非法律,來決定人民財產歸屬的?
在下駑鈍
我所能想到的例子,只有革命團體「中國共產黨」所施行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是這樣搞的
再來
就是這個鬼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