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intere wrote:
這問題一開始樂揚就能...(恕刪)
所以才說你是倒果為因
我們就假設以下這個狀況吧
建商沒有把王家納入合併都更的範圍只都更其他36戶,王家事後抗議政府沒有依法行政,侵害了袋地地主的權益,這種情況你覺得該如何處理?
建商是完全依照法律規範去做事,難道還能說他不對?
王家根本就有問題,有甚麼好挺?
RICE 1502 wrote:
今天事件會鬧大就是你...(恕刪)
peterTG wrote:
我問你個很現實的問題:請問台北市政府為什麼要主動裁量或協調走向?
你覺得,整件事情從頭到尾台北市政府是站在哪邊的?
台北市政府的立場本來就是要推動都更,你要市政府幫你主動裁量,你覺得市政府會做嗎?
市府並沒有欠人民什麼,人民需要什麼協助,本來就應該主動去請求相關單位幫助,請問王家有請求市政府做什麼樣的幫助嗎?
如果你說王家有跟市府請求各種幫助,但市府行政拖延,或是不願給予幫助,那我們來討論這後面的問題也是OK的。今天事實是怎樣呢?...(恕刪)
安迪月亮 wrote:
試問台北市政府都更處,在建商與都更民眾法律資訊如此不對稱的情況下,
如果更積極、主動向都更民眾告知或宣傳其在都更法律下,若不適時主張自己的權利,
有可能在多數決或都更自治條例的法條情況下,喪失憲法明文保障的土地、建物等財產所有權,
會至於今日發生「文林苑都更案」之嚴重社會爭議嗎??
因此光是閣下一句「市府並沒有欠人民什麼,人民需要什麼協助,本來就應該主動去請求相關單位幫助」的心態,就令我無法認同,假如閣下是市府公務員,那實非市民之幸,若不是公務員,真是百姓之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