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分財產還是要守住房產 真讓人難決定阿~~

看樓主真正的想法是什麼吧

假如是真的想守住祖產,覺得意義重大,就跟姊姊溝通阿,他和她丈夫以及你和你女朋友(老婆),都可以
在這住,對大家都公平

資產的權力分配也簡單,無論目前資產是在樓主名下或是兩人共同擁有都有解決之道

真的是為祖產意義重大著想,要無私一點又互相不信任甚至信託也可以阿,這樣大家都沒得吵


重點是,現在到底是不是各懷鬼胎

我們家自己的狀況是:以前父親沒那麼有錢,我是長子一開始買房子就買在我名下,幾百萬的房子
後來父親買了不只一棟房產,雖然不是很驚人的地區地段但價值千萬的也是有,一些房產也放
在兄弟姊妹名下,說怎樣都好最一開始的房子不能賣

那要是說公平我不是很幹,新的房子不在我名下,他們愛賣掉買新的都可以我還不行?我爸還怕我
不平衡跟我解釋以前也不知道後來經濟狀況會不錯,一開始的房子他也是放在我名下等等等
,我也只跟他說不用擔心我不會不平衡,本來就不應該是我自己的東西有什麼好強求的

說實話這麼多回憶的房子要我賣我還捨不得,我也跟全家說誰要房子都好只要不要賣掉我都同
意轉讓,根本也不是自己賺來得來的有什麼好計較這麼多的,我父親國二就沒得念書
開始養家活口到今天賺來的本來愛怎麼決定就怎麼決定

假如樓主的房子也是一樣充滿很多回憶的話,建議在跟姐姐多溝通或是多自己擔待吧

minialfa wrote:
我覺得應該保留該房子,不僅僅是為了賺錢;也是讓你姐姐有個娘家可回。

既然是血融於水的姐弟,總比較好解決!

750萬就有一棟房子,而且是在臺北,這不是很划算嗎?


都已經分家了(錢都給的話),房子就是樓主的,怎麼還能稱作是姐姐的娘家???
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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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都過世了,說難聽一點姐姐就已經沒有”娘家”可回了。姐弟感情好姐姐可以回的是弟弟的”住家”,但看起來弟弟也沒有住在老家,所以姐姐到弟弟家玩,純粹是姐弟倆的情份。
遺產要怎麼分?只有二姐弟有權利說話,外人(比如姐夫、未來的老婆)都沒立場說,但事實上這些外人的意見才是最多的。
說真的,過世的人都過世了,活著的人才是最重要的~這句話是我舅媽在我父親的告別式上親口跟我說的。
處理遺產真的很傷感情,希望樓主有智慧的好好來處理這件事呀!

allen112233 wrote:
板主你可以當一個自私...(恕刪)


樓上的不懂不要亂講話
什麼不鳥他
版主最多只能拖2年,2年內如果你姊向法院提出:公有繼承
到時候,法院也會判你姐有一半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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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樓主的姐姐沒有財務問題,這麼做實在太狠,一點也不顧手足之情

自己嫁出去有地方住,卻只想著要錢,不管弟弟有無遮風蔽雨的棲身之所

如果我有這種姐姐,真的無法妥協,而我也無處籌錢的話

我會照她的要求把房子賣了,錢分她一半,省得糾纏不清又怨言一堆



我拿著我那一半(假設是750萬)投資中鋼100張,還可以有400萬當做買新屋的頭期款

依照過去10年中鋼配股配息的平均值,每年可以配現金2元,股票0.3元

(今年是現金1.99,股票0.5,不過今年除權息日期是7/18,應該趕不上了)

如果未來不變,第一年可以領到現金20萬,股票3張

然後未來每年領到的現金和股票以每年複利3%成長

加上薪水,這樣繳房貸的錢應該就有了吧

或是買個200張,留50萬做應急用,以後租房子住

第一年領40萬現金和股票6張,每年3%複利成長,付房租都還有剩

以後存夠頭期款後就可以買自己的房子,股利付房貸也足足有餘吧

bakafish wrote:
如果樓主的姐姐沒有財...(恕刪)


重點是
樓主是想把母親留下的房子保住,做紀念
房屋產權如果是父母在世前登記在你名下就是你的,那便是你爸媽的意思,不用理會你姊的要求,她也已經嫁了,該給她的嫁妝也少不了,以後你家的祖先也是你在奉待的,妳姊也算是想要分一份而已,要不要分給他全看你心意,如果有繼承權上的問題,該給的還是要給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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