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 wrote:
大慈大悲的zzzin...(恕刪)
請問就算我們量過又如何 消防局承認嗎 還是郭家也可以不管消防問題
親人買賣房地產關都更何事 請說明
肥貓宅男 wrote:
請問就算我們量過又如...(恕刪)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你們為何不貼出我完整.一個問題你們一直避答:
如果郭元益旁的道路3.4米是違法,不管有沒有文林苑是不是應該馬上改?而不是留著卡住以北所以社區的建築
..(恕刪)
handymanSG wrote:
沒有消防通道,就走一般道路啊。全臺北市就只有182條消防通道,我家周圍的道路就不是;如果你也住臺北,你家建物四周的既有道路也很有可能不是。你家的消防安全也不會因為旁邊有條消防通道就比較好
kuoyuan1 wrote:
自己爬文。.(恕刪)
Rickyll01 wrote:
其實現行的文林苑基地,消防的確不是問題,也沒有違法。
因為現在的確符合消防安全需求,所以幹嘛要列管。
因為還沒有高樓出現阿,如果有~那就是缺失了。
可是要蓋高樓,就要有符合法規。
雖然還沒蓋,所以沒違法。
但是若要蓋,就要完成周遭的消防安全需求,這點竟然會有爭議。
會規畫或是明定消防通道,其實是為了救災方便。
所以你覺得自家不安全,就可以透過申請,讓專業的消防單位判定並列管。
若要蓋房子,就會先要求周遭必須有相對應的通道及空間。
依照文林苑基地的位置,蓋起來後,面橋的那條道路,屆時一定會列管為消防通道。
但是在蓋之前就要規劃好,不然依現在道路寬,的確是不符合要求。
所以還請先弄清楚為何要設置並列管消防通道。
kuoyuan1 wrote:
請你查查建築法規再發...(恕刪)